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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庆阳环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9年05月13日讯:根据环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人员2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为环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文员4名,为消防中队招聘专职消防员16名。
二、招聘条件
(一)消防文员4名(男性2名,女性2名)。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1984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持《就业报到证》且按规定注册登记的环县籍毕业生。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不良嗜好,无传染性、慢性疾病等,服从单位管理。
4.在网络、新闻编辑等方面具有专业特长,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
(二)专职消防员16名(限男性)。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1989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环县户籍的退役士兵(消防兵种优先)。
3.志愿加入应急救援队伍,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体形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单位管理。
4.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轮休制,能接受夜间工作。
5.车辆驾驶员岗位限1984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须持B2型车辆以上驾驶证、具备2年以上B2型车辆驾驶经验。在同等条件下,持车辆维修和其他相关专业资质证书者优先招聘。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与县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组织实施。通过张贴公告和在网络媒体发布信息等方式,面向全县公布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招聘程序等。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代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904室(环城镇光明路4号)。
3.所需材料: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持退伍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另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二吋照片4张。
4.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比例调减招聘计划。
(二)笔试
1.考点设置:以准考证上填写的为准(5月24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消防业务知识。
3.笔试时间:5月25日上午9:00—11:00。
2019年5月27日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三)面试
2019年5月28日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应急处突能力方面的表现等。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019年5月30日公布面试和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同时,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报考消防文员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专职消防员岗位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19年5月31日。
2.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项目:100米跑、1500米跑、单杠、双杠四项。
凡有2项或1500米不达标者视为测试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2019年6月3日进行体检。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后再进行体检。
(六)政审
2019年6月4日进行政审。政审以县公安局出具的政审结果为准,由县人社局负责审核。对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程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2019年6月6日进行公示。结合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结果,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环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xi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承诺书。
四、管理主体及劳动关系
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首次聘期5年,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每次签订一年。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县人社局、应急管理局共同负责,采取量化考评与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人自主择业。聘用期间,对因身体不符合国家消防员健康标准、年龄超过45周岁(含)或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消防员情形者,不再续聘。工作5年内不得提前离职,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县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庆阳市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并按照相关程序定期向县人社局报备上岗和考核情况。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我县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按月报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发放,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和用人单位按规定分别缴纳,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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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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