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季泸州市合江县事业单位人才招聘补充公告

为做好合江县2024年春季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工作,按照《泸州市2024年度企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公告(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合江县事业单位拟占编聘用工作人员7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2日(不含)—2006年5月22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原则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需求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18:30(含)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5月22日18:30(含)前到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合江县荔城大道198号政务中心11楼1106室。联系人:杨三艳,联系电话:0830-5266526。

(2)网络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请于2024年5月22日18:30(含)前将报名资料投递至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邮箱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

3.报名所需资料(网络报名请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

(1)《合江县2024年春季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需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温馨提示:尚未毕业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以及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附件4)。

(4)本人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5)附件1以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本公告及附件1报名条件、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逐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5月24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2.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9日(9:00-12:00,15:00-18:30);地点: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合江县荔城大道198号政务中心12楼);联系人:杨三艳,联系电话:0830-5266526。

4.报考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的资格审查、测试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测试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测试。

2.测试方式、时间等事项另行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四)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名额,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照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五)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六)公示和聘用

测试、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如符合《合江县荔城英才集聚计划支持办法》《合江县2023年硕士研究生急需紧缺人才专业需求目录》(详见附件3)要求,可申请享受相关人才政策。

(二)序号1-5的岗位属于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招聘后在合江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序号6-7的岗位招聘后,享受人才政策的在合江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未享受人才政策的在合江县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含试用期)。

(三)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招聘动态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审查、测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请报考人员在《合江县2024年春季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联系方式”栏目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测试资格和成绩。在测试、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涉及人才政策事宜由中共合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涉及招聘事宜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合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30-5229620。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0-5266526。

监督举报电话:0830-5229759、5269810。

拨打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30。

附件:1.合江县2024年春季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

2.合江县2024年春季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表

3.合江县2023年硕士研究生急需紧缺人才专业需求目录

4.同意报考意见

中共合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1日

原标题:中共合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合江县2024年春季事业单位人才招聘的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content_19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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