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力准格尔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为准格尔旗属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拟为9家事业单位引进45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才岗位及引才数量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取得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招聘岗位可突破专业限制);

2.取得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本科起点也须为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147所),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院校名单详见附件2);

3.取得教育部2017年公布“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B类共42所)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员,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院校名单详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本科生出生日期不早于1998年1月1日,硕士研究生出生日期不早于1996年1月1日,博士研究生不限制年龄;

4.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等对引进对象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限制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

1.准格尔旗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准格尔旗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bfrsks.com/rcyj)。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8日上午9:00至6月18日下午5:30。资格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中午12:00。

3.报名管理系统相关说明:

(1)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2)考生需登录系统,完成用户名注册和密码设置。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登录系统后进入报名环节。考生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20kb以下,宽度150像素,高度200像素。

(4)考生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会在48小时内在报名系统中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审核通过即视为完成报名。

(5)填写简历时,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及获得相关证书情况,如未按要求填写造成审核未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6)审核通过考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并附本人签字,妥善保管供资格复审环节使用。凡审核通过均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如信息有误将被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附件须上传以下材料(所提供的材料须全部扫描为A4页面大小PDF文件,内容清晰)。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历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

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在取得后及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审。

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考生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4.岗位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范围,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考生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等,考生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5.考生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一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核和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凡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引进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7.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准格尔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生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考生要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人员,应及时补充相关材料,避免重复提交,因考生未及时关注审查意见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

2.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考生要在指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系统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临时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历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在取得后及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审。

(3)《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附本人签字,一式三份)。

如发生资格复审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审核将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在复审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知悉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

(三)面试

1.对符合条件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要求以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部分新闻传播学类、表演艺术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艺术设计类专业岗位另设实操能力测试(详见附件1岗位表备注栏)。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若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需进行加试,以加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2.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范围人员名单将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考生可上网查询是否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和体检

1.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拟引进人选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主要围绕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采取实地走访、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社会信用核查、违纪违法记录核查等方式进行。如考察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察和提供考察工作所需人事档案和相关资料,取消其引进资格或视为考察对象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2.体检工作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规定期限内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空缺职位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

1.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准格尔旗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且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六)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来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引进资格。对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考核制度,一年后,考核合格的,办理列编注册。引进人员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引进人员不得参与区内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未经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调离准格尔旗。服务期内辞职人员须承担人才引进违约责任。

四、人员待遇

1.引进人员身份为事业人员,占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

2.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100万元生活补贴;

3.引进教育部2017年公布“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36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起点也为上述36所高校),根据组织考察结果,每人每年给予最高18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

4.引进教育部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对应建设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员,按每月1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同时符合待遇第3、4条人员,按最高标准享受其中一条);

5.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党政人才,工作满两年且连续两年获得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可直接列为副科级后备干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择优提拔使用。

五、相关情况的说明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人才引进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予关注。本公告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7-488628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45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点击下载:

1.准格尔旗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2.高校参考名单

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原标题:准格尔旗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e.gov.cn/xwzx/tzgg/202406/t20240607_3609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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