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莆田市荔城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公告(109名)

为解决教师编制紧缺问题,保障学校正常教学需要,根据《莆田市教育局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公办中职学校、中小学、特殊教育、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莆教〔2019〕4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2024年荔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已参加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109人)

 

其他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3月9日至2006年3月8日期间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

3.高中教师须取得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教师须取得相应学科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小学教师须取得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4.普通话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2024届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以及荔城区原入聘的编外合同教师聘期未满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1.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应聘对象参加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合格线为60分(一百五十分制)。

2.资格审核、考察、体检等工作由荔城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具体招聘工作由荔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荔城区人社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荔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仅可报考一个相应学段相应学科岗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3.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17:30。

4.报名地点:荔城区教育局12楼。

5.报名材料:应聘者须提供《2024年莆田市荔城区编外合同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成绩报告单复印件1份。

6.资格审核:由莆田市荔城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7.注意事项: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二)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对象: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拟聘用对象,若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先。

3.体检地点: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4.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1.对象: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录用资格。

2.考察办法: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3)。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自主择岗,并在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

(五)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放弃聘用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五、工资待遇

1.用人单位参照学校事业编制同类人员确定编外合同教师的工资,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编外合同教师享受一个月奖励金、工会福利,经费由区财政承担,但不享受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奖。

2.用人单位为编外合同教师统一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单位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六、注意事项

1.编外合同教师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

2.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专栏公告公示栏(http://www.ptlc.gov.cn/ztzl/jyzl/)上公布,敬请关注,咨询电话:0594-228026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荔城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荔城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2.2024年荔城区编外合同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3.荔城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聘用考察表

原标题:2024年莆田市荔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ptlc.gov.cn/ztzl/jyzl/gggs_32297/202408/t20240821_19381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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