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晋城市委党校校委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按照晋城市《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吸引人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晋市组通字〔2018〕25号)和《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暂行)》(晋市组通字〔2018〕48号)文件要求,经市委党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才原则

引才坚持“德才兼备、专业需要、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察与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引才名额

本次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名,详细情况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二)引进对象是国内外部分高校(大学)(详见附件3),精准引进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国内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报名;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晋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不得报名;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四、引进程序

(一)提交申请

市委党校提出引进人才申请并制定引进人才方案,报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审核后批复。

(二)有关信息发布

晋城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jcgov.gov.cn/)、晋城人才网(https://www.jcrcw.com/)等媒体为本次引才的信息发布网站。

(三)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中共晋城市委党校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表在上述网站直接下载填写(统一用A4纸),所提交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专业要按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5.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片(和报名表一致)5张;

7.已就业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的存档凭证;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同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线上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线上报名者将所需资料原件扫描打包(注明姓名及所报岗位)发送至jcswdxzzrsb@126.com邮箱。线上报名者在考核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通过电话或上述网站通知。现场报名者持所需资料到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丹河新城中共晋城市委党校图书楼组织人事部406室。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话或上述网站通知。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6日18时截止(公休日除外)。

联系人:郭高鑫 李豪杰  0356-3985862

(五)考核评价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阶段。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1.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10人,考核采取面试的办法择优引进。并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岗位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按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考生根据组织方提供的备课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备课,并按照抽签顺序讲课(可以制作电子课件,进行多媒体授课)。

2.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10人,考核采用笔试加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测试,按引进岗位以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考生根据组织方提供的备课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备课,并按照抽签顺序讲课(可以制作电子课件,进行多媒体授课)。根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

(六)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已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未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所居住村(社区)的思想政治表现等。

考察环节如出现名额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七)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拟引进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引聘用人员后,将在上述网站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九)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委党校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

(十)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拟引进人员需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拟引进人员须与引进单位签订协议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该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经市委党校审核同意,报市委组织部、人社部门备案后,予以解聘。

五、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市委党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组。

组  长:曹广全  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副组长:任丽丽  市委党校副校长

成  员:赵旭杰  市委党校副校长

        娄俊丽  市委党校副校长

        宋丽莉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

        程文萍  市委党校三级调研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党校组织人事部,负责此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组织实施。

未尽事宜,由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六、咨询与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在引进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贾惠斌  联系电话:0356—2198693

市委党校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郭高鑫 李豪杰  联系电话:0356—3985862

七、其他事项

在引进过程中,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附件:1.中共晋城市委党校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2.中共晋城市委党校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3.2024年晋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引才高校(大学)名单

原标题:中共晋城市委党校校委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s://www.jcgov.gov.cn/wzgl/jcdt_19693/202409/t20240902_2028168.shtml

  中共晋城市委党校

  2024年9月2日  

相关招聘

2024年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定向生)。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 查看本文

  • 2024年晋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1名)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

  • 查看本文

  • 2024年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考试公告(7名)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改善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政策规定和要求,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实施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

  • 查看本文

  • 2024年晋城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按照晋城市《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吸引人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晋市组通字〔2018〕25号)和《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暂行)》(晋市组通字〔201

  • 查看本文

  • 2024年晋城市人大常委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

  • 查看本文

  • 查看本文更多推荐:〖 晋城 山西

    地区推荐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侵权投诉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苏ICP备16007902号-94 |   苏公网安备32081202000169号
    淮安守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