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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汤原县引进需缺高学历专业人才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9年10月17日讯:为更好服务汤原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人才队伍在推动汤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佳木斯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汤原县实际,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引进一批需缺高学历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引才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部门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配合协同组织实施。
二、引进计划
2019年计划引进需缺高学历人才42人。详见附件1《2019-2020年汤原县引进需缺高学历专业人才目录》。
三、引进条件
(一)学历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阶段为统招全日制教育)。
(二)年龄
本科学历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三)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岗敬业。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
4.所学专业或工作经历要与选聘岗位要求一致。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在近三年各级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行政拘留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四、引进办法
经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人才引进。
1.信息发布:县人社局统一通过新闻和网络媒体发布招聘信息,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公告时间:2019年10月17日-10月25日(7个工作日)。
2.组织报名: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学籍信息》和《学历信息》认证表。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持学校或学院学籍证明、如期毕业证明及学信网打印《学籍信息》认证表报名,上岗前如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不予聘用。
②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档案馆盖章)或本人档案中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单(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盖章)及大学学业成绩表(盖教务章)。
③《汤原县需缺高学历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1份(附件2)。
④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8日(10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汤原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13室
联系电话:0454-7387003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审查通过以后上报县人才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面试。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自负。
4.专家评审:县人才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评审考核,评审结果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是否聘用。
5.体检:拟聘用人员按1:1比例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组织进行。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
6.组织考察: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出具考察报告。
7.公示及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县人才专家评审委员会为公示合格人员发放人才绿卡,填写《汤原县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由县人社局发放《汤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落编手续。
五、有关政策及待遇
1.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20万、10万元、5万元安家补助或者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服务期内每月享受2000元、1500元、1000元生活津贴。
按照岗位需要,引进副高级职称以上、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安家补助或者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服务期内每月享受1500元、1000元生活津贴。
引进人才安家补助分四次发放,试用期满合格者发放20%,在汤原县工作满两年发放40%,工作满四年再发放30%,工作满五年发放剩余安家补贴,生活津贴按月发放。同时,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医疗保健等配套政策待遇。
2.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引进人才在汤原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考录县外、调转及离职等,如有违反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细则在聘用合同体现。
六、严格遵守任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主要领导不得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七、本次引才工作结束后,职位空缺的岗位可滚动到下一轮引才计划继续使用。
八、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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