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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更好实现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目标任务,根据《楚雄州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经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事业至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公开选调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公开选调公告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cxz.gov.cn/)人事人才版块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栏目、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网(http://www.cxzjyjcrzy.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三、报名范围
楚雄州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为稳定教体、卫健系统队伍,教师及卫生医务人员不参与此次公开选调。
四、选调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身体健康,具备能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结果除外);
5.工作年限等条件符合调动相关规定,所在单位、所在地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名;
6.符合岗(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涉及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计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如35岁以下要求1989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5年服务期要求2019年10月25日以前工作,其他依此认定;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限未满的。所负责工作被通报批评不满1年的;
3.新录用(聘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的;提拔(调整)公务员、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未转正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聘用)工作未满5年的;定向培养、录用(聘用)不满协议服务期的;通过紧缺人才等非统一组织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不满5年的;
4.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在上一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因机构改革新建或撤并但上级主管单位未发生变化的不属于此范围);
6.近3年年度考核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合格以下等次、公务员有称职以下等次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不予调配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加选调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地址为楚雄市阳光大道云荷路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803室;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的方式。报名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报名申请,并经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不同意报名的不能参加选调。所需材料如下:
1.《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及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
4.近期个人免冠标准证件照电子版照片及小一寸渐变蓝底彩色照片3张(照片标注姓名、所报考岗位代码);
5.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职位工作经历、现任职务(职称)任职文件等)复印件1份;
6.业绩评价所需证件及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中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公章,年度考核结果、工作经历等材料有人事主管部门公章。提供材料均要求有经办人、复印或审核日期、内容及印章清晰。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选调条件。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填写报名表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开考比例。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到2:1及以上开考,因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四)考核。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凭《参加选调通知书》、身份证参加考核。考核采取业绩评价、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综合成绩由业绩评价、面试成绩组成,综合成绩(100分)=业绩评价(30分)+面试成绩(70分)。综合成绩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环节。
1.业绩评价。资格复审通过即现场开展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教育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工作岗位及岗位匹配性、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发表文章情况。报名人员提供业绩评价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年度考核结果、工作经历工作岗位匹配性等材料有人事主管部门公章,提供材料均要求有经办人、复印或审核日期、内容及印章清晰。由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选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评分,分数由报名人员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不得再补充新的业绩评价证明材料。资格审查结果在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按岗位信息表中的电话向选调单位咨询。
2.面试。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是否具备与选调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根据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人选(参加业绩评价考核人数少于3人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公示。综合成绩在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由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测评、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等方式,对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岗位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经考察不符合选调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由综合成绩排名其次的人员递补。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1次,复检不合格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选调资格,由综合成绩排名其次的人员递补,体检合格后列为选调对象。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经选调单位集体研究同意拟选调人员,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影响调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参加公开选调,办理调动手续前按《云南省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规定办理公务员退出备案手续。岗位未特别注明的,不论取得职称资格、原聘用岗位等级,按选调岗位类别及等级聘用。
(二)公开选调公告及拟选调人员公示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其他选调信息在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三)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次公开选调考核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敬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及岗位设置、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公开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或由选调单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
选调工作咨询电话:
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0878-6011917;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69601;
选调工作监督电话:0878-6011949。
附件:1.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
3.业绩评价表
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
2024年10月25日
原始标题: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rsj.cxz.gov.cn/info/egovinfo/1074/xxgk_cont/11532300568802305C-/2024-1025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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