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深圳市大鹏新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1人)

为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深圳市大鹏新区总工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报名者所学专业应与《深圳市大鹏新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职位表》(附件1)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行为。

(五)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招聘申请: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此次报名及资格初审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准备好报名表(附件2)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后,进入报名网址(https://dprcfw.mike-x.com/JQnMy)报名,大鹏新区总工会将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另行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考试。出现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材料不齐、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无效报名,不再通知考试。当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1:3时,则延期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具体由大鹏新区总工会另行研究决定。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17:00。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电子版。

(2)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证明(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如考生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但必须在入职前连同体检报告一并提供。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1.考试形式:此次聘用采取“线上笔试+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考生本人须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未能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复审。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进行复审、面试。

3.资格复审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8栋216室,联系方式:杨女士,0755-28333952。

4.考试成绩: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加权合成,依据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每个考试项目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均为70分,70分以下者不计入排名,无体检、聘用资格。

5.成绩公布:成绩及入围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

(三)体检及政审

1.体检: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将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学校。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大鹏新区总工会根据情况决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政审及考察:大鹏新区总工会将对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同步进行政审及考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者,需在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大鹏新区总工会递交书面报告。

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由大鹏新区总工会另行研究决定。

(四)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派遣至大鹏新区总工会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拟聘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大鹏新区总工会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考生放弃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是否递补由大鹏新区总工会另行研究决定。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新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设置相应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没有被录取的报考人员,成绩合格的可纳入大鹏新区总工会后备人员库。1年之内同类岗位出现空缺时,若本人同意,可从后备人员库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本公告所有涉及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24年11月30日。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四)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录。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鹏新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28339656(林女士)。

咨询电话:0755-28333952。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职位表

2.深圳市大鹏新区总工会2024年10月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

3.承诺书

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大鹏新区总工会

  2024年10月25日

原始标题:深圳市大鹏新区总工会2024年10月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dpxq.gov.cn/xxgk/xxgk/rsxx/zkzp/content/post_11662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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