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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延边汪清县统计局选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延边汪清县统计局选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8年2月8日讯:我局承担的城乡住户调查工作主要反映城乡居民的家庭收入、支出状况和生活质量水平,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统计和政府调查。为了扎实做好住户调查工作、准确反映我县城乡居民收入,计划在全县统计工作人员队伍中选聘三名统计业务人员,特制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凡进必公开、凡进必考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汪清县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业务员2名,汪清县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信息员1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汪清县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8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 2018年2月8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业务员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女性。
信息员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语言类专业、男性。
2.具有1年及以上统计工作经验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人企业现从事统计工作人员(统计工作经验需本人单位与汪清县统计局核实后出示证明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服务期未满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法。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至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地点在汪清县统计局办公室(汪清县人民政府4楼)。
1.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在本单位现从事统计工作的证明材料;近期(6个月内)1寸同一底片(红底)免冠证明照3张;《汪清县统计局公开选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
2.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3.资格审查。汪清县统计局根据选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4.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考一科,科目为统计业务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统计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统计局同时在网上公示,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取消面试,按实际参考人数笔试成绩择优录取;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方法视招聘岗位设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面试考官由主管局及用人单位专业人员组成。
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网上公布。
3.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再次面试。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汪清县统计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汪清县统计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纳入合同制人员管理,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及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制度参照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汪清县公众信息网站为本次选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汪清县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wangqing.gov.cn
岗位资格及报名咨询电话:0433-8821176
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3-8810517
汪清县统计局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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