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巴楚县气象局招聘县聘工作人员公告(附职位表)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9年05月17日讯: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巴楚县气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招聘简章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35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7日至2001年3月26日期间出生),年满40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27日至2001年3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出生日期以身份证原件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

  4.政治合格、作风过硬、有三年以上驾龄;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3、曾被开除、解聘、辞退和辞职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简章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achu.gov.cn)公布,具体岗位要求请登陆巴楚县人民政府网查看《2019年巴楚县气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政审、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由县人社局、县气象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填写报名时需如实填写《2019年巴楚县气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2019年巴楚县气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并且加盖所有印章),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填写报名相关表格后交报名点;相关证件和材料由县人社局和县气象局负责报名登记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的当场给予报名登记并现场采集照片。

  1、报名时间、地点

  (1)延长报名时间:2019年5月12日至5月21日

  (2)报名地点:巴楚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劳动大厦一楼大厅);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退伍军人退役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等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报名资格审查表》、《政审表》和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报名手续必须由本人经办,现场采集报考人员电子照片;

  (4)费用收取:按物价局审核标准收取,报名费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入选体检人员的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报名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7709980098(县气象局)

  13289917649(县人社局)

  联系人:贾全堂(县气象局)

  比丽克孜·塔力甫(县人社局)

  政策咨询电话:0998-5724526(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办公室)

  4、领取准考证时间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请勿关机、停机、更换电话号码,如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page]

  (二)资格审查及政审

  1、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持报名审查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表》、《政审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填写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政审

  政审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审查(内地籍考生政审表中只需派出所盖章即可)。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资格审查和政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招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提供虚假资料报名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准考证参加笔试。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内容:基本法律法规、计算机操作、时事政治等综合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语种:所有考生须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答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达不到招聘岗位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闱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详见入闱面试人员公示。

  2、所有考生须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答题。

  3、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未按时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对达不到招聘岗位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闱体检。

  (五)体检

  体检在巴楚县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由医院收取,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详见公告,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的2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六)档案审查

  体检合格者在一周内提交学籍档案(密封件),由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学籍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对学籍档案弄虚作假及未能按时提交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报到

  拟聘用人员到县人社局干部管理办公室领取报到人员通知单,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

  (八)聘用、待遇及管理

  1、体检合格和档案审查合格人员予以拟聘用,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一年。

  2、聘用人员为我县县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聘用岗位标准,并按规定统一缴纳社保。

  3、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4、聘用人员由单位协调相关部门逐步解决住宿公租房。

  四、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1、纪检部门对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及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凡招聘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或聘用后发现其资格条件不符的、提供虚假资料报名的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对违纪违规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五年内不得参加巴楚县组织的任何招考。

  6、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此次招聘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7、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

  8、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8-5724526

  县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998-6215160

  点击下载>>>

  1、2019年巴楚县气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工作人员简章.doc

  2、2019年巴楚县气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3、2019年巴楚县气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4、2019年巴楚县气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工作人员政审表.doc

  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楚县气象局

  2019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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