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招录医疗岗位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9年10月21日讯: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及院内遴选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岗位工作人员若干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勇于担当作为,作风扎实过硬;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抗压能力;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6年至2019年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9年10月1日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学员;

  5、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至2019年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9年10月1日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学员;

  6、2014年以前的历届毕业生不需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14年以后的历届毕业生需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7、身体健康,能正常承担工作任务;

  8、满足相应岗位的其他要求,医师岗位具有自治区级及以上医师执业资格;紧缺岗位医师执业资格可放宽至地州级,报考紧缺医师岗位者必须服从岗位调剂。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岗位需求一览表)。

  二、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方面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2、因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3、与原单位未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4、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5、正处于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

  6、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

  2、报名地点: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1号楼4楼403室。3、报名所需材料

  (1)《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另需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片1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各1份,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4)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与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签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同时还需提供由培训单位出具的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的证明。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998-2319117

  5、一人仅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6、《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政治审查表》可在ksdqdermyy@163.com邮箱内下载,邮箱密码ksdqdermyy403。

  四、资格审查

  由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申报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五、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笔试

  笔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考试内容为《医学三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在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7号楼公告栏公布考试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及政审

  入围人员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并在规定时间将《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政治审查表》交至人力资源部403室。

  八、确定拟录人员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及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九、公示

  经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7天。

  十、办理手续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医院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2016级规培生(本科学历)、2017级规培生(研究生学历)暂签订《喀什地区第二人民院就业协议书》。

  (二)2016级规培生(本科学历)、2017级规培生(研究生学历)接到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成绩合格通知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到医院人力资源部403室报到,考核成绩合格者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解除就业协议。

  (三)薪资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医院有权单方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招聘监督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纪检审计办公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8-2307621

  点击下载>>>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岗位设置一览表.doc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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