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合肥市包河区卫健系统引进人才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10月22日讯: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卫生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基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发展,经区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2020年包河区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5名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范围及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引进5名人员,不含包河区管理的在编人员。

三、引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拥有与岗位相匹配的相关条件;

4.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6日(含)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1.博士学历;

2.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区政务中心南楼5楼524办公室),咨询电话:0551-63357406。

3.资格审查:参加引进人员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合肥市包河区卫生系统2020年引进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5)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6)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须大于引进计划数,方能形成有效竞争。当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40人时,增加笔试环节,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当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则按照“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引进计划数。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具体面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持续关注相关网站。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现场报名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资格审查。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若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要求的比例,且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场当日所有实际参加引进人才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所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中国·包河网上公布。

初选人员的体检、考察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妊娠未做完体检项目、医院未能出具体检合格报告的,根据省市有关部门要求,保留岗位指标(单位如有选岗,则不参与选岗,并须服从分配),待补检后根据医院正式结论决定取舍(如体检不合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统一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和中国.包河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经区人社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录聘手续。

3.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手续

1.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工作关系,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报考同一类型岗位的,如未明确具体工作单位,须服从分配。

3.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

六、其它

1.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2.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3.咨询电话:0551-63357406(合肥市包河区卫健委)

4.监督电话:0551-63357823、63357879

5.建立包河区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并与相关单位共享。凡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入职程序未经招考部门同意,擅自放弃资格的;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实的,将纳入诚信档案。

6.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

中国·包河(http://www.baohe.gov.cn/)。

点击下载:

2020年合肥市包河区卫健系统引进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docx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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