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四川省人社厅统一安排下,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原件校验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7)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2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3日09∶00至4月10日17∶00。报名截止将不再受理报名和变更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注册

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本次公招报名,由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于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持续关注,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原件核对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原件校验时使用。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4月17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五)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毕业院校,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岗位调整

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由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情况,于4月14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七)提醒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五、考核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一)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仪表仪态、言谈举止及心理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原件核对校验环节。

3.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进入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原件核对校验

1.核对校验原件由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核对校验原件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

2.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根据岗位招聘数量,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核对校验原件内容:原件核对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交验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国外、境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收存复印件1套。

4.核对校验原件要求:核对校验原件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进入体检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的,不能进入体检,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考生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已通过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由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初检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在成都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028-85358054(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人事处)

2.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028-12333;028-61802812(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3.监督电话:

028-85358069(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督察处)

附件: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11.8 KB)

  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4月1日

原始标题: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s://cdpta.cdrsigc.com/netpage/examinfo.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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