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淮阴工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淮阴工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淮阴工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中国共产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兼职辅导员,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2.有1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主要学生干部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七)应聘人员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九)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4月7日9∶00-4月16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7日9∶00-4月17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7日-4月1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7日9∶00-4月18日18∶00;

5.缴费确认:4月7日9∶00-4月1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http://rsc.hyit.edu.cn/,下同)进行公布。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高校、企事业单位党委或二级党委出具证明;高校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系)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和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淮阴工学院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隐瞒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安排: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在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核方式:笔试、心理测试及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结合高校辅导员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淮阴工学院人事处官网提前公布,应聘人员须关注网站信息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将在淮阴工学院人事处官网公布。

2.资格复审

心理测试和面试前,我校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已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②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本(专)科、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

③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④资格审核时或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其它材料。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笔试合格者中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通畅,心理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及短信形式通知入选人员,未能联系到或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心理测试及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取现场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心理测试为考察项,测试结果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心理测试后参加面试。

4.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2)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5.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之间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6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未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者,取消体检资格。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淮阴工学院人事处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4年以上(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淮阴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3591175崔老师、0517-83591021嵇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淮阴工学院纪委机关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591013。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淮阴工学院

  2025年4月2日

附件:淮阴工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岗位表.xlsx (7.28 KB)

原始标题:淮阴工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5/4/2/art_78506_11531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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