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3月01日讯: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宁波市经信局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宁波市工业和智能经济研究院)、宁波市信息技术发展中心(宁波市软件评测中心)决定面向浙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宁波市工业和智能经济研究院),是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直属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局级。主要承担工业经济、智能经济、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工业经济、智能经济、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方案和政策、课题的研究工作;工业经济、智能经济、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相关领域技术标准研制、推广、应用和申报工作;大数据规划、挖掘分析、产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与智能经济战略咨询委员会秘书处和市智慧城市建设专家咨询委秘书处的职责;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工作。

宁波市信息技术发展中心(宁波市软件评测中心),是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直属的财政适当补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承担信息化公共项目和企业智能化改造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参与产业统计分析研究工作;承担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评估工作;承担软件产品登记测试、软件评测、计算机网络测试和信息系统项目验收测试服务;承担信息安全测评、评估、咨询等服务,参与信息系统平台安全监测预警和工业信息安全平台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开展信息技术宣传推广服务,承担咨询、培训、论坛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浙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备注: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其中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9时起至2021年3月12日17时。

2、报名办法: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hrss.gov.cn/)或宁波市经信局网站(http://www.nbei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好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好的报名表邮件主题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发送至nbascdbgs@126.com,宁波市信息技术发展中心(宁波市软件评测中心)发送至nbxxhfw@163.com。发送邮件后,请务必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在接收到邮件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复审资格。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多岗位投报者不予通过资格初审。

4、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宁波市经信局网站公布,同时将通过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考试前到招聘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预计在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果出现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相同,可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面试对象应持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所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可领取《面试通知》。

各招聘单位资格复审的地址和联系人:

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宁波市工业和智能经济研究院),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901号报业传媒大厦A座北楼8层,咨询电话:0574-89188954,联系人:陈老师。

宁波市信息技术发展中心(宁波市软件评测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901号报业传媒大厦A座北楼8层,咨询电话:0574-89183430,联系人:朱老师。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经信局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经信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423。

点击下载:

1: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宁波市工业和智能经济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宁波市信息技术发展中心(宁波市软件评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docx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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