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丽水缙云县卫健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3月01日讯: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计划公开招聘61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具体的招考单位、对象、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2021年缙云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也可登陆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查询(文中“网上”就指该网站)。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取得国家承认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其中2021年普通中、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通过成人教育等非全日制普通中、高等学校学历考试的,须在2021年3月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并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医学,有良好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3月4日至2003年3月4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本次招聘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考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3月4日9:00-6日17:00

报考人员自行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http://www.zjwjrc.com),进入网站后点击“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考生入口”,凭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时的附件上传是必填项,故请各位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在上传附件处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即可。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3月8日9:00-9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3月10日9:00-17:00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3月11日9:00-12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http://www.zjwjrc.com),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3月15日-16日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http://www.zjwjrc.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6.招聘计划核减

招聘计划数核减办法:对于招聘计划数在10名及以上的岗位,当缴费确认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的1.5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于招聘计划数在3-9名的,当缴费确认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的2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于招聘计划数不足3名的岗位,当缴费确认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数的核减或取消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可退还考试费。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笔试满分为100分,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自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等)。

(三)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以实际参加同类笔试科目考试的人数为基准,按照淘汰20%的人数比例,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若同类笔试专业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则以临床医学专业最低合格分数线作为该科目的最低合格分数。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岗位计划数3-9名的按1:2确定,招聘岗位计划数10名及以上的按1:1.5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缙云县卫生健康局(五云街道大桥北路290号)。

2021年全日制普通中、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它报考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或2020年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它报考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或2020年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开始1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分实践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试。采取实践技能操作面试的岗位,在规定的实践技能操作考核项目表中的基本技能操作、体格检查和其它技能操作两大类中各抽取1个进行(详见附件2),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采取实践技能操作的面试岗位:县人民医院院前急救医生、急诊科医生、重症医学科医生、麻醉科医生、放射诊断医生、超声诊断医生、病理诊断医生岗位;县中医医院临床医生;县第二人民医院临床医生、麻醉医生、放射医生、B超医生、病理医生岗位。

面试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县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在网上公布。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县级医院被聘用人员列入报备员额制管理,医共体分院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被聘用到各级医疗机构工作的,在该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其中被聘用到各医共体分院工作(不包括中心镇)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本县医共体分院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的,按相关政策给予学费代偿补助。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第三十条规定中需回避情形的岗位;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4.考试违纪人员按照2017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5.为保持我县医疗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缙云县在编在岗的卫生系统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6.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7.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8.根据缙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缙云县卫生健康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

缙云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578-3134813)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78-3127520)

举报受理单位:缙云县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举报投诉电话:0578-3127675

附件下载

2021年缙云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021年缙云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实践技能操作考核项目表.doc

2021年缙云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缙云县卫生健康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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