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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舟山市驻舟部队随军家属就业服务中心面向随军家属招聘单位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3月24日讯:为更好地支持军队和地方建设,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驻舟部队随军家属就业服务中心决定面向驻舟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向驻舟部队随军家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见附件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http://tyjrswj.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zsrls.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2021年3月22日前取得舟山市户籍的现役驻舟部队随军家属。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要求。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地点:舟山市定海区青垒头路10-6号,舟山市驻舟部队随军家属就业服务中心2楼大厅,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80-2860371、6788144。
(三)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4月9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见附件1)、身份证、户籍证明、随军审批表、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准考证领取: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公布。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21日-4月23日,舟山市定海区青垒头路10-6号,舟山市驻舟部队随军家属就业服务中心2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24日,共2个科目。
上午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结合基层反映情况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可在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http://tyjrswj.zhoushan.gov.cn/)查询笔试成绩。
六、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初定于5月中旬。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工作由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60827,监督电话:0580-2060821。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考生防疫须知(见附件2)。
点击下载:
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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