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10月14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下半年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的指导监督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计19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详见附件。详情可查询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tzy.com/)、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http://www.xt3yy.com/cms/)。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依此类推)。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

6.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020年应届毕业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0年10月28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师等;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8∶30-11月2日17∶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湖南招考网www.hnzkw.xyz。)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时间为11月6日-14日)

4、重要提醒

(1)相关信息:本次考试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在湘潭人事考试网、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2)疫情防控:考生请仔细阅读《2020年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提示》(附件3),做好个人防疫工作。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2020年11月15日(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护理楼)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相关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90%)和公共基础知识(10%),总分100分。

3.笔试时长:2个小时

4.笔试所需证件: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5.笔试开考比例:

(1)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3,对少数的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报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同意,可根据实际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2)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划定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6.笔试纪律要求和违纪处理。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疫情防控措施。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7.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详见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

六、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审查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未达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均需复印1份)、自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含个人信息的报名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或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原件或毕业生推荐表需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考生须携带上述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详见公告)

5.重要提醒:

(1)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务必在准考证打印规定时间内将准考证和含个人信息的报名表打印,以备考试和资格审查时用。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发布的公告。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方式分为:口述答题。

4.面试时长:8分钟之内。

5.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6.面试总分:100分。

7.面试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免笔试岗位设置面试最低合格线70分,未达7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8.面试所需证件: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9.面试公告发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八、合成成绩和排名

(一)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以上各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三)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九、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经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社局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委集体研究和审查后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审查合格后在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tzy.com/)、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http://www.xt3yy.com/cms/)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公立医院的聘用人员实行编制备案制度。

十三、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731-55989858

点击下载:

2020年下半年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计划与岗位表

2020年下半年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提示

个人健康承诺书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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