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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阳市镇平县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一号)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10月14日讯:根据《2019年镇平县“双选会”教师招聘工作方案》《镇平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文件精神,经镇平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空缺岗位继续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一、基本原则
结合《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二、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前两次招聘后空缺岗位111名。具体岗位设置、学历、年龄、任职资格及专业要求参见《镇平县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等要求的,可以不受“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限制参加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及我县在编、在岗教师(含今年新招聘教师,在我县服务的“特岗计划”教师);
5、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名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镇平县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1号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报考者误报、报错职位或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网络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应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专业报名,凡符合规定条件和任职资格者均可报名。网上报名请扫描公告底部二维码进入报名页面。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为2020年10月22日。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系统即时自动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考者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如有疑问,请关注“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众号查询公告或拨打相应咨询电话咨询。
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0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2020届毕业生可提供相关证明)和所报相对应学科所需的其它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录用全过程必须一致。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现场打印报名表,并对上述证件原件进行审核,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需填写《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到镇平县教师进修学校(镇平县中山大街与泰山中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进行现场确认。考生现场确认通过后,已经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回。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其他有关事项均通过媒体、公告、公众号(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提前公示发布,不再单独通知,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3、要求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递减或取消的名额原则上调剂到报名人数较多或紧缺的岗位,具体调剂方案以公告为准。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镇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笔试加分条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符合加分应聘者的笔试成绩=原始笔试成绩+1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采用试讲办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材处理能力、教师基本素养等,试讲15分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同学科分多个面试组同时进行面试的,对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加权计算后的成绩为面试人员的最终面试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原则上应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参加面试。如果同一职位确因人数较多需在不同面试组参加面试的,应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成绩为面试成绩。需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的,所设置的面试组须在3个以上(含3个)。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学历高低、面试成绩高低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按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标准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不能按要求提交毕业证和学生档案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2020应届毕业生和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在12个月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镇平县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镇政办〔2018〕9号)文件要求,新招聘教师3年内不允许辞职,不得在乡镇之间调动,5年内不得调出教育系统。
五、考务、体检费用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考务费笔试、面试均每人每科30元。体检费用按实际需要,考生自理。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须提供《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原件方可免交笔试、面试费。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组织与领导
在镇平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如有未尽事宜,按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377—66022878、65969982
监督电话:0377—65617977
注:镇平县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镇平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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