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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太原市万柏林区招聘教师、校医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9年12月27日讯:为促进万柏林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全区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和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并人社发〔2012〕33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将面向社会为万柏林区区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和校医。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总计120个(具体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恪尽职守,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三)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不含1983年12月26日)。
(五)学历: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校医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专业:须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七)教师资格证: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招聘对象及条件:(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2)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
户籍为山西省或从山西省入伍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服务地为山西省且服务期满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山西省内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到2019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设置情况详见《附件1》。对于不达比例规定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将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九)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征得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十)须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现在校学生不得报名(在读的全日制专升本、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名);
4、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提交申请
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8:00至2020年1月11日17:00
报名网站:登录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相关链接登录招考平台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且报考人员姓名须与使用的身份证姓名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考人员报名所填写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当与本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上所载明的任教学科一致)、有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2020年1月11日17:00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2020年1月11日17:00至2020年1月13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
3、缴纳考试费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考试费用,缴费时间截止到2020年1月13日24:00。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考试费50元。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2020年1月12日17:30前,前往万柏林区人社局行政办公室(太原市万柏林区众纺路6号4层)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开考比例
非服务基层专门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的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
服务基层专门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按规定比例将相应的岗位名额合并到指定的非服务基层专门岗位,名额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岗位名额与报考人员合并到指定的非服务基层专门岗位,具体合并方法见《附件1》。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8:00至18:00,在报名网站进行改报。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且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时间在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开始打印准考证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政治理论等。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总分值为100分。
4.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详见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经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时已使用过的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的学历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已就业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如出具困难,可在考察时提供),未就业的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同时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并按以下要求填报:
1、大学生村官“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由服务单位和乡镇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或已取得合格证书,现续聘在职的,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地意见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且未续聘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
2、2010年以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直接携带合格证书,参加资格复审。到2019年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人社部门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
3、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到2019年服务期满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4、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地市就业指导中心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同时提供与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签订的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5、“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2010年(不含)以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直接由山西团省委审核盖章;到2019年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由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山西团省委审核盖章。
6、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退伍证、户口簿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招聘工作领导组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承担,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考生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逾期不到或无法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资格复审过程中考生放弃参加资格复审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后的各招聘环节均不再递补。
(四)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通过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1.报考教师岗位人员的面试方式为讲课,时间为20分钟,主要考核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等内容。报考校医岗位人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通过考生回答问题等测试考生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等。
2.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
3.面试结束后,先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再按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参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二是对报考者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以及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核实。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合同签订后,聘用期内不得办理调离、辞职等手续(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
2.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缺额不进行递补。
3.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经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特别提示
(一)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信息、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招聘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次公开招聘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万柏林区人社局:0351-2358185
咨询电话:万柏林区教育局:0351-6186482
(仅限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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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太原市万柏林区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一览表.xls
太原市万柏林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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