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同市平城区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07月29日讯: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不断充实教师力量,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239名。经区招聘领导组研究制定,并报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实施方案批复,现将大同市平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原则,阳光招考、科学招考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招聘岗位及计划:共计划招聘239名,其中,幼儿教师30名,小学教师150名,中学教师59名(初中教师26名,高中教师33名)。各学段学科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大同市平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附后)。

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聘用后,成为正式在编教师,享受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且有一定的教学组织管理能力。

3、198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198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

4、学历学位要求:幼儿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中学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9月1日之前取得。

5、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中、小学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中、小学岗位。报考幼儿园岗位需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只要符合岗位规定的学历和学科要求即可报考相应岗位。“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时间截止于1年试用期结束时间”。

(二)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报考条件

1、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33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公开招聘政策,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少于40%的招聘岗位,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本次招聘设置山西省“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95名。其中,幼儿教师12名,小学教师60名,中学教师23名,详见《大同市平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

2、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文件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基层农技推广特设岗位人员”五类人员。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须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教师资格证等报考条件要求。

4、“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要求的,经区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后,可将相应计划名额调整到面向一般性岗位招聘计划中。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报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过禁考处罚的人员。

3、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含2020年服务期满,未递交辞职申请,且未被批准辞职的特岗教师)。

4、大同市辖区内(含各县区)在编的公办教师(含服务期满,已入编的特岗教师)。

5、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2020年被录取的研究生不得报考。

按照有关规定,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或在试用期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等的截止时间,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察、确定岗位(指幼儿、小学教师)、公示、聘用等十个步骤进行。

(一)制定招聘方案

本方案经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审议,并报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实施。

(二)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大同日报》、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t.gov.cn)-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cheng.gov.cn)发布。

(三)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0年8月3日9:00至8月7日17:00。

考生登录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t.gov.cn)--便民查询栏--人事考试入口,进入大同市平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入口,提交报名信息,按规定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诚信承诺

此次招考报名考生务必坚持诚信报考,填写的与报考条件有关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就业情况,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录取资格。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8月3日9:00至8月8日17: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考生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8月7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8月7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于8月9日17:00前在网上缴费。按照省有关招聘考试收费标准,每名考生收取考务费100元。缴费成功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按规定数额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大同市平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改报岗位

考生报考岗位因不达竞争比例被取消的,可于8月11日9:00--12: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截止8月11日12:00未改报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改报资格审查时间8月11日9:00---14: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8月11日16: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6)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8月10日10:00前到大同市平城区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须先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待确定符合减免条件后,考务费用通过原渠道退还。

(7)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12日15:00至8月15日9:30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大同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

笔试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幼儿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基础知识》。具体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人文科技常识、公文处理与写作常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中国教育史、教育学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学前教育基础知识》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幼师职业道德等。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教育基础知识》(《学前教育基础知识》)占50分。

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严格遵照执行,并填写《考生防疫承诺书》和《大同市平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考试考生体温监测表》(笔试时携带)。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各学科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对参加笔试成绩有效人数不达招聘计划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选。

对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依据考生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1、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2020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及就业协议书原件(三方协议);已就业的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档案自带的提供本人档案。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①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②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现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③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④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

⑤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4、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5、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一天,且只递补一次,逾期不再递补;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六)教学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教学能力测试以试讲试教为主,每人备课、编写教案时间6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教材使用大同市2019-2020年度现行教材。根据考生讲课情况,测评其综合素质,主要包括对教材的理解和把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表举止和板演示范能力。

2、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40%

笔试、教学能力测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教学能力测试后,依据各学段各学科总成绩排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者,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名;若招聘计划的末位名次考生,各项成绩完全相同时,加试一场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教学能力测试人数不达比例的,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要求60分(含)以上,且总成绩为60分(含)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因怀孕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再行复查。

考察须填写《大同市平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

儿教师考察表》。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确定岗位(幼儿、小学教师)

报考幼儿、小学教师采取“按学科类别高分考生优先选择岗位”的办法,即:经考试、体检考察入围拟聘用人选的考生,按各学科考试总成绩排序,高分者优先选择具体应聘岗位。总成绩名次相同,教学能力测试分高者优先选择岗位。

考生不得选择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选择岗位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t.gov.cn)-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che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清,以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聘用人员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工作纪律,严明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和查处招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秉承“阳光招聘、诚信考试”的招考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本公告由大同市平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另行研究决定。

5、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t.gov.cn)-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cheng.gov.cn)公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政策咨询:0352-5209328(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352-2392045(工作时间)

技术咨询:0352-7930260(工作时间)

点击下载:

1、大同市平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平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表.xls

3、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4、考生防疫承诺书.doc

5、大同市平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考试考生体温监测表.xls

大同市平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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