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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一季度重庆武隆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0名)
2018年第一季度重庆武隆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0名)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8年2月9日讯: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武隆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武隆区2018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6.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名;
7.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2月2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于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武隆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
往届毕业生需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并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网上报名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武隆区2018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
本次招聘岗位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2月19日9:00时至2月23日24:00时期间(请注意:2月19日—2月21日春节期间仍可报名,但招聘单位不进行初审)登录“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wlxrsj.gov.cn/),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时,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
本次网上报名由武隆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2月24日18:00时前进行修改。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2月25日24: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
(四)打印报名信息表
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五)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或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村官或“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的岗位比例可放宽至1:1。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还其考务费。
(六)已缴费确认参考的人员,于2018年3月5日9:00时起至3月6日24:00时登录“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凡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但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需由报考人员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招录机关(单位)审核同意,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后,方可报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五、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笔试时间初定为2018年3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一)考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公共科目分值100分;专业科目测试。专业科目测试为《管理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分值100分。
1:1等额开考的岗位,考生两科笔试成绩之和需达到合格分数线100分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二)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等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16日9:00时后登录“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六、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面试比例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一)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3月20日(9:00-12:00;14:00-17:3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0室。
(二) 所需材料
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身份证、户口本、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武隆区2018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表》(附件2);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等原件,同时提供单位证明)。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面试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总成绩,方可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中,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急需紧缺岗位开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1〕326号)。
八、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原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武隆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与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岗位一览表》中有具体承诺服务年限的以《岗位一览表》年限为准),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附件5),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023-77825998、023-7772203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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