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9年11月27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学院简介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旅游高等院校。学院地处武陵山腹地重庆市黔江区,毗邻黔江城市大峡谷“芭拉胡”4A景区。校园占地面积三百多亩,校舍建筑面积14万余平方米,教职工2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160余人。

学院现有旅游管理系、酒店管理系、财经与旅游商贸系、智能制造与旅游交通系、外国语与涉外旅游系、艺术与文化旅游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大数据与智慧旅游系、产教融合发展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10个教学单位,开设了导游、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商务英语、空中乘务、旅行社经营管理、园林技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旅游英语、工艺美术品设计、烹调工艺与营养、汽车检测与维修、会计、学前教育、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民族传统技艺、网络营销、信息统计与分析、智能控制技术等专业。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自愿在学院服务5周年以上;

7.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资格审查前一日,即2019年12月26日;

8.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下载《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个人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3),如实填报整理成压缩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cqtvisrsc@163.com(邮件标题及表格文件名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电话:02385086703

联系人:孟老师

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 2019年12 月22 日下午5点。

各岗位报名人数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qvit.com/)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网上报名人员按岗位招聘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②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学历、学位、专业、学籍证明等),并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③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规定完成报名手续并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具备考试考核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下一个招聘流程。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9点至下午5 点30分。

地点:重庆旅游职业学院酒店实训大楼1001会议室(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一路一号)。

(三)岗位调整

开考比例为2:1。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的情况,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本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调整到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四)领取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考试流程分为初试和面试。

初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结合方式进行,分值各100分。

1.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专业技能测试

专技岗位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5:1的比例进入专业测试环节,若进入人数低于5:1的则全部进入专业测试环节,若进入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招聘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根据岗位性质采取相应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40分钟,测试分值100分, 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在参加面试前提供有关单位同意其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材料《同意报考事项》(见附件4)。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拟聘岗位名额2:1的比例,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2:1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策水平、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分值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4.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考核环节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官网上公布。其计算公式为: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3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出现并列时,则加试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重庆旅游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环节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应聘岗位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应聘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旅游职业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学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报到

招聘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证明、派遣证及岗位要求的材料到重庆旅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二、其它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信息发布:招聘简章、考试考核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均在重庆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qvit.com/)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学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85086703。

5.简章由重庆旅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点击下载:

1.2019年下半年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docx

2.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3.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工作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xlsx

4.同意报考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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