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沈北新区招聘派遣制教师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9年07月30日讯:为科学配置沈北新区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沈北新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4名中小学派遣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职位见《2019年沈北新区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教师职位信息表》。

  (三)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7.所持教师资格证学科必须与招聘职位专业对口,具备与招聘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高中教师: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8.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录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通过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及沈阳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统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不允许更改,请考生务必仔细填写,避免复审时信息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19年7月30日10:00至8月3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每个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此比例的,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可于8月4日9:00至16: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正背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3张。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7月31日10:00至8月4日12:00

  资格审查地点:汇智盛华(沈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61号财富中心A座43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

  1.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9年8月6日10:00至8月7日16:00之间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将禁止参加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请考生按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2.笔试

  笔试共1个考试科目,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2019年8月8日9:00至10:30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位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在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进行公示。

  3.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试讲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等。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宜将通过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发布。

  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总成绩在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进行公示。

  (四)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安排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1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通过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两年合同期满自动解聘,根据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学校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派遣公司办理续聘手续。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合同派遣制教师进行校际间调配,合同派遣制教师需服从岗位调剂。

  三、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用工模式

  正式录用后,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二)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月应发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月应发工资3020元,每月激励基金700元,每年取暖费1398元,享受同等条件教师年终激励基金。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缴纳。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六、咨询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4-2251166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纪律监督电话:024-31516299

  点击下载>>>

  2019年沈北新区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教师职位信息表.xls

相关招聘

2024年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报考

  • 查看本文

  • 2024年辽宁省金秋医院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 查看本文

  • 2024年辽宁省肿瘤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

  • 查看本文

  • 2024年辽宁省肿瘤医院招聘院编合同制 (非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医院发展的人员需求,拟招聘院编合同制(非事业编)工作人员1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毕业生及社会在

  • 查看本文

  • 2024年辽宁师范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报考

  • 查看本文

  • 查看本文更多推荐:〖 辽宁

    地区推荐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侵权投诉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苏ICP备16007902号-94 |   苏公网安备32081202000169号
    淮安守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