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9年10月16日讯:根据阜新市清河门区教师队伍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所属4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教师39名,其中初中教师9名,小学教师20名,幼儿教师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1日(含)至2001年10月21日(含)期间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见附件1)。

  现役军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服务期未满的特岗计划教师,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也不得报名。

  在民办教育机构或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未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交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或者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如出现纠纷由应聘者自负责任。

  (二)学历学位条件

  报考小学和初中教师者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者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程序

  (一)信息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信息的查询网址: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xqhm.gov.cn);并注意查询报名考试期间的补充信息。

  (二)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诚信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签订诚信承诺书。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双休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职业技术高中一楼西侧(清河门区进贤路和清远街交汇处,清河门区医院西侧对过)。

  3.报名携带材料

  (1)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结果全屏截图1份。

  (4)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不能提供报到证原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6)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考试费为50元,现场报名时上缴。阜新市清河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稳定脱贫户除外)可以免交考试费用。

  (7)《2019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019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附件3)请考生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电子版发到清河门区教师招聘专用邮箱(qhmjszp@163.com),上传文件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纸质版1份报名时上交。

  (8)应聘人员自备纸质档案袋,在封皮标明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4.领取准考证时间:11月13日至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持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阜新市清河门区职业技术高中一楼西侧领取),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招聘岗位,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关于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要求,在报名结束前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参加2019年教师资格证书认定但在报名结束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报考者,应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聘用(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招聘组织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工作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通过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http://www.fxqhm.gov.cn)

  (二)资格复审

  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按1:2比例确定(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的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网址同上)。

  如出现复审不合格者或因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复审时考生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面试

  1.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方式及内容:各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在应聘人员所报岗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由专家评委对其掌握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试讲人员的形象、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给予评价。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用。

  3.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通过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网址同上)。

  (四)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本次笔试和面试分数权重比例为6:4,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的总和。考试总成绩通过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网址同上)。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由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要求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通过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网址同上)。

  (二)考核

  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组织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网址同上),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再进行递补。拟聘人选要在公示期结束后,将本人档案等相关手续送交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人事股,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含试用期),在聘用单位服务期满方可流动。

  七、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审核,按管理权限由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指导。对有下列行为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经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

  本公告由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18—6011880)。

  点击下载>>>

  2019年清河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2019年清河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2019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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