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正蓝旗招聘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合同制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9年06月27日讯:经旗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录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计划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正蓝旗2019年公开招聘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一)用工方式

  合同制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管理,不纳入编制管理。

  按照劳动合同制用工方式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上述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由各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由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

  合同制工作人员所需经费由旗财政全额保障,工资参照正蓝旗事业编制同类同等人员待遇核定工资发放和增长,“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缴纳。

  四、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18年12月31日前落户正蓝旗常住户籍;

  2.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1日至1999年6月1日期间),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35周岁;

  3.具有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19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证明可报名,但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毕业证原件);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范围及岗位要求

  1.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正蓝旗2019年公开招聘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服从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聘用岗位的统一调配。

  3.曾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六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岗位不受户籍限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而在限考期限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正蓝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正蓝旗电视台及正蓝旗人社局微信平台公布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

  招聘简章发布时间:2019年6月26日9时—2019年6月30日17时(含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工作由旗人社局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9时—2019年7月12日17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室

  报名咨询电话:4222184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且必须用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正蓝旗2019年公开招聘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时报考人员需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学历全部采用网络查询认证,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无法认证的,不予认定学历(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除外)。

  4.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三)考前公示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将报考人员报名情况进行考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准考证。

  考前公示时间:2019年7月15日9时至7月19日17时30分(含节假日休息)。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也可自愿参加笔试考试)。其他报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录,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1.笔试

  (1)笔试试卷由专家组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卷。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设蒙汉两种文字试卷,不指定复习材料。

  (3)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正蓝旗公开招聘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紧缺岗位如出现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经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最低开考比例为2:1。

  (4)报考蒙汉兼备岗位的考生笔试考试时必须使用蒙古文答卷。对笔试中出现两种以上文字或不按规定文字答卷的,按零分处理。

  (5)凡在报名表中填写“服从调整”的人员,在本人自愿的条件下,由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报名人员调整报考岗位后,改考其他岗位,不调整岗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笔试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70%

  2.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类别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紧缺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类别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1)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也可自愿参加笔试考试,笔试考试总成绩、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参照其他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执行)。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免笔试考试人员面试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85%

  (2)其他报考人员面试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30%

  3.政策加分

  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报考人员,在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4.考试总成绩

  (1)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免笔试考试考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政策加分,参加笔试考试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参照其他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执行。

  (2)其他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政策加分。

  5.考试总成绩如在录取末位出现并列,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及择优聘用原则,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录用:

  (1)六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

  (2)“985工程”高校及“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旗人社局开发的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

  (4)若出现末位考试总成绩并列并无法确定优先聘用条件的同时录用。

  6.公布成绩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报考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考察人选名单,报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配合进行。届时,根据考生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确定考察组组成人员。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报经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其他依法应当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报考岗位类别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2019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无法按时提供相关学历证件原件、学籍档案的,取消资格,按照报考岗位类别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未在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后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同时公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纪委监委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7天(含节假日)。对被举报人员经查实确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按照报考岗位类别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按《劳动合同法》及招聘简章规定由用人单位与所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报旗人社局备案,旗人社局、财政局参照事业单位人员落实招聘合同制人员的相关待遇。

  六、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本次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报考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招聘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本简章由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19年正蓝旗公开招聘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正蓝旗公开招聘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合同制

  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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