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渭南市大荔县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

   2019年渭南市大荔县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9年4月2日讯: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5号)和市政府《关于实施渭南市教育提升五大工程的意见》(渭政发〔2018〕36号)和市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渭教人〔2019〕8号)精神,现将大荔县2019年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取得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普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毕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业务能力。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岗位设置

2019年教育系统计划为城区两所高中引进研究生20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见附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4月1日至4月26日(正常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咨询电话:0913-3266015

报名地点:大荔县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进门左手三楼)

(二)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应届毕业生可持高校出具的学籍或学历证明、学生证、就业推荐表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正在办理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出具教育部网站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资格审查;已就业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2019年8月15日前持相关证件进行复审,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日期为:4月1日至4月26日。

  五、考试

人才引进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数开考比例为1:1,对于未能报满的岗位,空余指标将根据报名情况与教职工实际短缺情况进行岗位调剂。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取讲课形式进行(无学生),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数,不进行四舍五入,每人备课时间限时6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机会仅一次,不补考)。面试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具体考试时间待后通知。

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大荔县人民政府网、大荔教育网、大荔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因应聘人员放弃而形成的缺额,根据本学科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由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根据本学科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教育局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缺额,根据本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公示拟聘结果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荔县人民政府网、大荔县教育网、大荔教育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考号、年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拟聘岗位等基本信息,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县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后统一下发聘用文件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需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且不得在服务期限内,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九、说明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及未尽事宜,由大荔县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大荔县教育系统2019年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设置计划表》

2、《大荔县教育局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大荔县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研究生

  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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