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陇南武都区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招聘司勤人员公告

   2018年甘肃陇南武都区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招聘司勤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8年3月8日讯:为保障我区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根据《陇南市武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司勤人员实施方案》,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编制外司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编制外司勤人员20名,招聘对象为本区户籍内人员。中共党员、复员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服务意识、保密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管理;

2.限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上(199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业务技能特别熟练者适当放宽。

4.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能胜任司勤人员工作;

5.持有C1以上驾驶执照且驾龄3年以上,技术熟练且无一次性扣12分和重大交通违法记录。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人员或正在接受违纪违法调查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参加或曾经参加邪教组织的人员;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5.与其他部门约定有服务期限未满的或对聘用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5日--2018年3月17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陇南市武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原市委大院前楼二楼);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陇南市武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司勤人员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及驾驶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6张;

(4)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卫计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5)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的近3年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无交通事故的证明;

(6)属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证明;属复员退伍军人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下岗职工的须提供区人社局证明;属建档立卡精准贫困户的须提供区扶贫办证明。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939-8219883。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抽派报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审查合格方能进入考试环节。

本次招聘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不设开考比例。

(三)考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先笔试后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工作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执考,笔试内容为交通法规、安全知识及驾驶员职业道德等,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须达9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技能测试。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3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领取地点:陇南市武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原市委大院前楼二楼),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测试,技能测试的项目为场地测试和道路实操,总分为100分,技能测试须达到9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80%。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笔试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80%+加分。加分条件:中共党员、复员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总成绩中加2分,加分项不累计。[page]

(四)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最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等方面。

考察政审中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区委、政府保持一致的;

2.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有伪造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6.发现有较严重疾病的;

7.有其他原因不能聘用的。

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政审。

(六)公示

经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武都区公众信息网和武都区电视台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以后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行缴纳。工资待遇具体如下:招聘人员试用期工资为1800 元/月;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为 2000元/月,实行工龄增资制、考勤激励制、出车补贴制、年终考核制。

(一)工资增资制:实行每年保底工资递增办法,受聘人员连续受聘二年以上,月保底工资在上年的基础上增加100 元。

(二)考勤激励制:受聘人员在 1 个月内未出现请假的,当月可领取全勤奖 200 元。

(三)出车补贴制:受聘人员出车可领取0.50元/公里补贴,每月结算1次。

(四)年终考核制:年终实行绩效考核,按一定比例予以奖励。

  三、纪律与监督

对录用人员不能履行合同,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区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内部管理规定,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有权予以辞退。

  四、政策咨询

本公告同时在武都区公众信息网和武都区电视台发布,报名表在武都区公众信息网下载。本公告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39-8219883(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陇南市武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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