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通渭县教育卫生类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9年10月14日讯: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教育卫生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精神,通渭县决定引进一批教育卫生类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共计划引进14个岗位68人,其中,教育系统计划引进9个岗位15人(通渭县第一中学引进7个岗位8人;通渭县第二中学引进7个岗位7人);卫生健康系统计划引进5个岗位53人(通渭县人民医院引进5个岗位36人;通渭县中医医院引进4个岗位17人)

  一、引进对象及范围

  (一)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对象

  1.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生;

  2.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985”“211”“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省部共建音体美专业院校音体美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人才。引进对象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通渭工作;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引进的教育类人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在正式上岗前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0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四)教育人才年龄条件为: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卫生人才年龄条件为: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

  (五)非市内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六)非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已录用到定西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现役军人;

  5.其他不宜引进的情形。

  三、引进方式及相关要求

  教育系统在陕西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高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召开专场引才招聘会,卫生健康系统在甘肃中医药大学召开专场引才招聘会,采取面试、考核等方式引进。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请关注通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wei.gov.cn)、通渭县电视台、通渭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twxrsj)。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提前下载填写《通渭县2019年度引进教育卫生类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2.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或其它资格证书、业绩或成绩证明、个人简历等。

  3.已在定西市外就业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参加引进人才的证明。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面试考核。现场面试考核内容为引进岗位所必需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能力、专业技能、道德品质和学习(工作)实绩等。

  (三)考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四)体检。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引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提交有关会议讨论研究,并报送市人社局备案审批后,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引才手续。

  2020届毕业生在次年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后,进行考察、体检、公示和引进。

  六、其他事项

  (一)人才引进后,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教育卫生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纳入通渭县事业编制管理,享受通渭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引才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待遇、违约责任及合同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等规定及双方应履行的其他权利与义务;试用期满不合格者解除引才关系。

  (二)引进人才参照《定西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特需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引进,优惠政策协商确定。

  (三)按照有关规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在县属教育卫生单位工作满1年后可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引进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在职称晋升时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引进对象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责任。

  咨询服务电话:通渭县教育局0932-5552767

  通渭县卫健局0932-5552902

  通渭县人社局0932-5912216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0932—555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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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求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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