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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三明市尤溪县市政园林中心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09月28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若干措施>的通知》(明委人才〔2019〕2号)、三明市高层次人才配偶子女就业保障实施细则(明人社〔2020〕47号)等文件精神,尤溪县市政园林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基本程序进行。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9日至2002年10月9日期间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招聘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1人;
招聘对象:面向我县被认定为三明市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配偶或子女。具体条件详见《2020年尤溪县事业单位增补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时间、地址、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13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址: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联系电话:6323979。
3.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
(2)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三明市高层次人才配偶、子女就业安置申请表》、三明市高层次人才及实用型人才的文件和证书。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
1.本次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
2.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三)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取消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各用人单位在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
3.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面试、体检均合格考生的考察,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考察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形成考察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身份证、体检表、协审表(应届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招聘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
(三)公示和聘用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尤溪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新聘人员应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5年,服务期满的人员方可申请办理调动。
(四)其他事项
1.报考者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必须在15天的期限内完成,且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虑面试成绩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能递补。
2.尤溪县人事考试网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联系电话:0598-6323979)。
七、纪律和监督
(一)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管服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报考者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三)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举报。驻尤溪县人社局纪检组:0598-8767965。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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