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厦门市翔安区补充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12月21日讯: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翔安区补充编外(劳务派遣)人员考试,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的编外(劳务派遣)人员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具体条件:各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厦门市翔安区补充编外(劳务派遣)人员考试(2020年12月)岗位信息表》。年龄计算到2020年12月25日,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4年12月25日(不含)后出生的人员,依此类推。报考人员如欲了解报考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待遇等相关信息,请拨打《岗位信息表》最后一列提供的咨询电话。

三、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六楼608A室

报名咨询电话:7622278、7889662(翔安区人社局人事科)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具体如下(复印件需依序装订成册):

1.报名表(见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数码证件照(2张)

5.学历证

6.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岗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的,应聘人员须为中共正式党员;须提供纸质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全面、逐项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等,确认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并严格按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现场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不通过的,将告知报考人员不通过原因。为保证招聘工作的时间安排进度,难以在短期内完全审核无误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四、考试办法

经研究决定,本次招考不设面试环节,按笔试成绩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分100分,笔试成绩即笔试卷面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若笔试成绩相同的,相应考生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或由区人社局组织进行面试形式的加试,以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笔试前将在翔安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人才招聘栏(http://www.xiangan.gov.cn/mlxa/gggs/rczp/)发布信息通知,报考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待定。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本次招聘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等,按要求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结果将由区人社局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复)检费用报考人员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翔安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人才招聘栏上公示3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审核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递补

在笔试后、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仅可递补一次,拟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实施递补的,均不再顺延递补),并函告区人社局。

已进入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等就业程序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八、其它事项

1.经聘用后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给予继续聘用。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市、区相关政策执行,不同岗位工资待遇不同,具体请咨询用人单位。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5.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翔安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人才招聘栏(http://www.xiangan.gov.cn/mlxa/gggs/rczp/)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点击下载:

2020年厦门市翔安区补充编外(劳务派遣)人员考试岗位信息表.xls

2020年厦门市翔安区补充编外(劳务派遣)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2020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docx

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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