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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宜昌市西陵区专项招聘区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06月25日讯: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区直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精神,结合宜昌市西陵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6个主管部门、8个事业单位、11个岗位、共招聘14人。具体招聘岗位、职数详见《宜昌市西陵区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岗位表》中的岗位,一部分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另一部分在其他条件栏标明“应往届不限”的岗位,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
《岗位表》“是否仅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招聘”栏目中,显示为“是”的岗位,仅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显示为“否”的岗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是指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2年内的时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ycxl.gov.cn/)、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人社”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西陵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进行。考生通过关注“西陵人社”微信公众号,进入微专栏—事业单位招聘专区—点击西陵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指南见宜昌市西陵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2)。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4日09:00至7月6日17:00,报名窗口于7月6日17:00准时关闭。
3.报名资格网上初审:2020年7月4日09:00至7月6日22: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报名缴费:报名人员网上初审合格后,即可开始网上同步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7日12: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网上缴纳100元笔试报名费用。
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考点现场退费。现场退费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民政局(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当地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7月11日09:00开始,报考成功人员自行打印准考证。
6.报名须知
(1)报名时填写的相关证件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相关证件信息主要包括:
①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
②相关学历(2020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③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信息。
(2)若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低学历报考。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7.其他
(1)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5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2)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进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截至2020年7月31日,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百分制笔试成绩上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应填写《宜昌市西陵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附件3),由各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于2020年7月7日12:00前将此申请表原件提交至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与专技职称股217室(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72号);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优惠政策人员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简称“三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三)考试安排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7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具体内容:时政要闻、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职业能力知识、公文写作以及岗位专业知识等。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以下证件:
①纸质准考证;
②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
缺少以上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西陵人社”公告。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达到1:5比例的岗位,组织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职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职数。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聘主管单位按照招聘岗位职数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该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人员出现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职数;若资格审查后,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可正常开考;若面试考生为1人者,则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职数。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面试及综合成绩将及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西陵人社”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西陵人社”公告。体检集中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时间另行通知。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组织部、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招聘单位组建专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复核其报考资格条件及相关证书原件。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具体人员名单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西陵人社”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设立3年最低服务期限。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17--6916385、0717--6918350;政策监督电话:0717--6916281;举报电话:0717--6927617。
点击下载:
1.2020年宜昌市西陵区专项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宜昌市西陵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doc
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组织部
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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