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津南区新闻中心招聘事业编制播音员主持人公告

   2018年天津市津南区新闻中心招聘事业编制播音员主持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8年10月19日讯:因工作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要求,津南区新闻中心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播音员主持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之前)

5.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有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形象气质佳,出镜效果好;(证书取得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之前)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公告自2018年10月18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网址:www.tjtalents.com.cn )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 29日8:30至11月 2 日16:30。

报名缴费:专业技能考试费45元,缴费时间2018年10月29日8:30—11月5日16:3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于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站上给予答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取消招聘计划。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11月7日9:00至 11月9 日16:30。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考试和笔试。

1、专业技能考试

考试内容为朗诵、现场模拟主持新闻节目、模拟主持专题节目,满分为100分, 60分为及格线,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笔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当天在考试地点公布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请携带户口本(集体户口请携带盖章的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当天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取消进入笔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进入笔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笔试。

2、笔试

笔试范围为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

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和总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经批准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据专业技能成绩高者确定。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情况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专业技能考试、笔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相关说明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022-28391256

监督电话:022-28392133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28013603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

  天津市津南区新闻中心

  2018年 10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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