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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省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08月01日讯:根据工会事业发展需要,黑龙江省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黑龙江省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服务中心(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络信息服务中心、黑龙江省职工对外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按国家公益一类标准拨付。主要职责:开展群众性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协作、技术交流、技术培训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工作,为职业技能竞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服务。承担省总工会局域网及外网的更新和维护,为全省工会系统网络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为全省工会系统开展对外交流活动提供相关服务。为职工就业提供就业信息和中介服务。(工作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8号)
报名电子邮箱:hljghjxb@vip.163.com
咨询电话:0451—87581308,82934566,53670628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2个,招聘人数共10名,其中综合岗9名、网络建设维护岗1名。工作职责:为职工就业提供就业信息和中介服务。具体情况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纪政纪和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不含专升本。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双学位报考人员,须有其第二学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打印的认证报告。
(六)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七)年龄为30(含)周岁以下。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关于年龄、经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含当日)。
(九)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应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8月3日至11日,在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龙江先锋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8月3日至11日,以报名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应聘人员登录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等,下载并如实填写招聘报名表(附件2),连同相关材料原件(参考附件3)扫描,扫描件以图片方式统一粘贴到一个WORD文件内,上传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文件名称须标明“应聘者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
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发布的通知信息,且保持手机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应聘人员须对自己提交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材料和信息不实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否则不予加分。
(三)笔试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笔试资格现场审查(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将在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等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参考附件3),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通过笔试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分别为100分,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面试地点均在哈尔滨市。
1.笔试。笔试考试《专业知识》,具体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采取闭卷方式。招聘的两个岗位笔试内容为同一张试卷。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政策性加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高于5: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在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公布,考生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参加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并影响面试资格审查结果的、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面试资格现场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进入后续程序。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在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公布。
3.面试。根据招聘岗位不同,面试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谈)、试讲、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实践操作等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进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确定排名先后。如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核与体检程序,通过考核最终确定拟聘人选。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成绩等信息在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考核。黑龙江省总工会组成考核组,到考核人选所在学校、社区、单位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核,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个人征信等情况。
(六)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入选人员放弃资格的,需补充人选时,依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与体检结果,黑龙江省总工会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结果在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龙江先锋网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福利待遇。正式聘用的人员为事业编制。应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享受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五、纪律要求
(一)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凡与黑龙江省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报名表中填写清楚;与应聘人员有以上关系的干部职工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总工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黑龙江省总工会组织部:0451—53628737
黑龙江省总工会机关纪委:0451—5364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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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总工会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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