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吉林通化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一线医务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12月02日讯:为深入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落实相关人事编制激励政策,根据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编制激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3号)精神,结合市卫健系统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岗位需求,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面向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定向招聘一线医务人员73名。
一、招聘范围
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下列“两类”非在编人员:
1、吉林省统一组织选派援鄂的通化市中心医院、通化市人民医院非在编医务人员;
2、直接接触省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并专门负责其诊断、治疗、护理、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流调的通化市中心医院、通化市人民医院、通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在编医务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3人。其中:通化市中心医院38人、通化市人民医院34人、通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编制激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3号)精神,选择享受优先晋级或岗位聘任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定向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限报所在单位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现场报名地点为报名人员所在单位人事科。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报名者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2020年通化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一线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定向考核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近期同版小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
(三)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定向考核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定向招聘的人员,立即取消相应报名资格和招聘资格。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四)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定向招聘。市卫生健康委和用人单位组成考核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五)体检。
经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及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形成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招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用人单位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进行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回避与监督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信息发布与咨询
本次定向招聘公告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拟聘用公示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
网站:http://www.tonghua.gov.cn/wjw/
咨询电话:0435-3267008。
点击下载:
2020年通化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一线医务人员报名表.xls
通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
-
相关招聘
-
2024年通化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12名)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4〕293号)要求,推动我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
- 查看本文
-
2024年通化市学子归巢计划招聘公告
-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储备力度,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
- 查看本文
-
2024年通化市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名)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2024
- 查看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