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双辽市招聘教师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12月10日讯:为加快推进双辽市教育优质高效发展,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143人(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全日制条件限制。

(二)考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安排;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9日(不含1984年12月9日)—2002年12月9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0年12月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7.报名考生所学专业需与申报学科岗位条件要求专业相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

8.除法律服务岗位、职业类学校部分岗位外,教师资格证书与岗位要求相符(具体详见附件1);

9.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10.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11.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

12.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双辽市户籍的,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20年12月18日(含)前迁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现役军人;

6.双辽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在编人员;

7.“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吉林省省属高校本科免费师范生”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双辽市市委、市政府领导,双辽市纪委监委、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辽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组成现场监督指导组,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12月18日8:30至12月22日12:00;

2.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0/jl/12spsl/;

3.报名须知: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认真阅读填报注意事项后填写承诺书及个人报名信息进行报名。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下载)、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及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红底,宽140高170像素,JPG格式,小于100KB)。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同时上传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考生需仔细阅读《2020年双辽市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本人签字后上传;

5.2020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0年12月18日8:30至12月22日14:00;

2.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14:3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缴费及确认

1.时间:2020年12月18日8:30至12月22日16:30;

2.收费标准:笔试60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考务费35元/人。免笔试者缴纳报名费25元/人;

3.缴费须知: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0/jl/12spsl/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所收费用用于考试支出。缴费成功后必须打印报名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该报名表),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需在2020年12月24日8:30至12月27日9:00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打印准考证。免笔试人员,也须自行打印准考证,保存备用。

(五)有关规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聘用。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附件3)等送至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郑家屯大街2843号)四楼,事业单位管理科,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笔试

1.方式: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等。

4.笔试须知: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本人笔试前72小时内吉林省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020年双辽市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和《2020年双辽市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进入考场。如考生未能提交《本人笔试前72小时内吉林省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020年双辽市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和《2020年双辽市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考生在笔试结束5日内在报名网站上查询笔试成绩。

(七)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考生若符合岗位条件直接进入面试)。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经资格条件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将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八)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考岗位进行考试,考试方法为讲课,形式为空讲,考试时间为10分钟,20分钟时间准备讲课内容。面试题目内容以吉林省各级各类学校所使用现行版本教材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及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免笔试岗位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40人,需要进行初试,初试具体事宜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九)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免笔试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有文件依据的);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或同时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由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关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angliao.gov.cn/)。

(四)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岗位调剂

此次考试面试结束或考察后出现岗位空缺,且没有递补人员的情况下,在总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线及以上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首先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进行调剂;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调剂后仍有空岗时,再采取高学段向低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如果小学段有空岗,高学段(初中、职专)同学科仍有未被录取人员时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进行统一调剂。调剂工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调剂时不受户籍限制、若分数相同需进行面试加试确定调剂人员及顺序。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angliao.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问题的,经双辽市纪委监委、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辽市教育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核实,确有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所有人员由双辽市教育局集中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即为国家正式编制教师,享受当地公办教师一切待遇。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规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录用人员最低服务期均为3年(含试用期)。

九、注意事项

(一)招聘期间,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二)应聘考生要诚信报考,对在任何环节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双辽市教育事业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434-7667015;双辽市教育局电话0434-7222290进行咨询。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点击下载:

2020年双辽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020年双辽市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doc

2020年双辽市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doc

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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