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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引进人才(硕士研究生)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07月10日讯: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和《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赴省外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硕士研究生)方案》的有关规定,为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高级中学教师学历层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拟面向全国引进硕士研究生,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
面向全国高等学校引进硕士研究生,重点面向省外“双一流”高校,限应届毕业生。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引才岗位及人数
此次引才的岗位有12个。具体为:
(一)高中语文教师2名;
(二)高中数学教师2名;
(三)高中英语教师2名;
(四)高中物理教师1名;
(五)高中政治教师1名;
(六)高中历史教师2名;
(七)信息技术管理员2名。
引才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初级,前六项岗位主要从事高中教育教学工作,信息技术管理员主要负责计算机系统(硬件、网络、系统软件、系统环境、应用软件)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甘于为新青海油田教育服务奉献;
(三)限应届毕业生,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其中学历学位要求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六)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引才程序
本次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按照发布引才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引才公告。
引才公告在青海省教育厅官网,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双一流”高校校园网,以及省内相关网站发布。
(二)报名方式。
有应聘意向的硕士研究生(限应届毕业生),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提交以下个人资料:
1.本人简历;
2.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二张;
6.2020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报名时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0日至7月20日。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资料进行现场审核或网络审核,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时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和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核测评。
考核测评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要求,学科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信息技术管理岗位面试采取“面试+实际上机操作”方式,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基本能力。
1.考核测评方式为说课,备课3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考核测评满分为100分,说课面试要素包括说课(70分)、语言表达(15分)、板书设计(10分)、举止仪表(5分)四部分。
7名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根据其他5名考官的打分成绩计算平均成绩,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招聘岗位与参加考核测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岗位考试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引进环节资格。
2.考核测评方式为现场操作,第一部分为面试,由考官根据评分标准打分。第二部分操作由考官搭建操作环境,考生根据试题进行实际操作,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的操作进行打分。
在考核测评成绩中,面试占40%、操作占60%。操作测试成绩由考官评分,计时员、记分员按要求计时记分,以各位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终得分;面试成绩按去除一个最高分、去除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考核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操作成绩高的优先,操作成绩相同的以完成时限短的优先,操作总成绩为100分,低于等于30分的,不予拟聘。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岗位数和应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并由用人单位、学校和应聘人员正式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
(七)体检、考察。
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包括签订意向性协议人员)的应聘人员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就业协议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接受考察(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考察(政审)工作注重了解应聘人员基本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等。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或青海省教育厅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入职手续,进一步调查核实,经查实确属不宜聘用(录用)的,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公示意见受理电话:
0971-6310502(青海省教育厅机关纪委)
0971-6310553(青海省教育厅人事处)
0937-8933132(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
(九)聘用。
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录用)的,按以下方式办理入职手续。
按规定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我中心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依据应聘者考核结果依次递补。
1.未按时取得相关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5.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要求
(一)在进行公开引才过程中,涉及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有血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按照引才程序做好公开引才工作,涉密人员必须严守秘密。
(三)考官应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客观评价。
(四)由省教育厅机关纪委和中心纪委负责对考核测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考核测评环节全程录音或录像,音像资料归档保存。
(六)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赴青参加考核测评前须提供新冠疫情核酸检测报告证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相关资料。
(八)本方案由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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