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07月13日讯: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相关规定,自治区农业农村所属13个事业单位(厅本级直属事业单位12个,二级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直属事业单位1个),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承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统筹开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产业发展、主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科技创新等工作。

(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本级直属事业单位(12个)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对外合作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对外合作中心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县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成立于2013年,主要职责任务:组织我区涉农企业赴国外参展、参会;执行农业引智项目,申请和执行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近年来,与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等周边国家开展了农作物栽培、良种繁育、农业技术推广、农机维修、农技人员培训等领域的项目合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利用亚欧博览会、东盟博览会等各种展会平台,促进新疆农产品贸易发展。以《新疆农业对外合作战略规划》为指导,为推动新疆涉农企业“走出去”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发展,以及新疆加大“一港、两区、五大中心、口岸经济带”建设,将利用区位优势、农业资源和农产品优势,进一步加大新疆与更多国家开展农业交流与合作。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158号。本次招聘1名工作人员。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规划研究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规划研究院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县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成立于2011年,加挂自治区农业区划资源资料库。主要职责任务:开展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及产业促进研究,编制农业综合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承担农村能源与环境保护工程、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作物工程、农产品加工工程有关技术、设施的研究与推广工作;收集、整理农业区划资料等。成立9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规划研究院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代农业(种植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9-2022年)》,为明确功能定位,突出优势、补齐短板,健全产业链条,走农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二等奖、三等奖等多个奖项。2017年荣获区直机关“巾帼文明岗”称号。2017-2019年连续三年荣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优秀单位、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64号。本次招聘3名工作人员。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县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成立于1982年,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自治区粮、棉、油、糖等农作物和经济作物先进栽培技术及科研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等工作;拟订自治区粮、棉、油、糖等农作物及经济作物的生产标准;承担自治区棉花生产技术交流、高产攻关、棉花及棉副产品的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先后组织实施了地膜棉栽培、宽膜植棉、粮食两早配套技术、水稻盘育机插、水稻旱育稀植、自压软管灌综合技术应用研究与示范、棉花高密度栽培综合技术开发、新疆棉花高密度模式化栽培及大面积亩产皮棉150公斤高产攻关、南疆400万亩玉米、吨粮田建设、南疆多熟制栽培、红花高产栽培、复播油葵、地膜甜菜、番茄高产栽培及新技术推广,小麦、玉米、多熟制、色素辣椒、西甜瓜高产攻关,绿洲农区多熟制高效种植模式推广、新疆棉花大面积高产栽培技术的集成与应用等二十余项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对促进自治区的农业科技进步和技术覆盖率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荣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5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20多项。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157号。本次招聘2名工作人员。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海南良种繁育基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海南良种繁育基地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县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成立于2004年,主要职责任务:为自治区良种繁育提供服务,具体承担自治区南繁工作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为自治区农作物品种的南繁选育、引进、制种、扩繁、种子纯度鉴定和种质资源收集等工作提供相关服务和保障。南繁基地是我区种业发展的重要平台也是我区农业与外界交流的窗口,为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升级换代及种植业结构调整等做出过卓越贡献,同时培养了一批优秀农业科技人才。随着南繁规划的实施,南繁育种重要性更加突出,种业创新优势更加明显。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钱塘江路453号,在乌鲁木齐市、海南三亚市两地办公。本次招聘1名工作人员。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植物保护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植物保护站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县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成立于1977年,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自治区农作物病虫草害趋势的分析、预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植保推广项目;负责自治区范围内野生植物资源的检疫、保护等工作。单位专业技术力量雄厚,目前具有专业岗位技术人员30人,其中推广研究员4人、高级农艺师11人。自“十一五”以来,在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累计投入资金2.28亿元,建设了新疆有害生物远程预警防控指挥系统和79个有害生物预警监控站,农作物病虫鼠害监测预警防控能力显著提升。自治区植物保护站专业技术力量雄厚,“小麦条锈病统防统治推广应用项目”获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二等奖;“马铃薯甲虫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农作物病虫测报信息化与数字化建设”获得全国病虫测报二等奖;“农作物病虫电视预报”获得全国电视预报大赛一等奖。自治区植物保护站将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三农”工作,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脱贫攻坚,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强化“公共植保、绿色植保、法治植保”,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强植保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植保科技支撑能力,扎实推进农药零增长行动,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保驾护航。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149号。本次招聘1名工作人员。

6.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县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成立于1981年,主要职责任务:组织、协调各级农广校实施全区农民素质教育、农民创业培训、农民创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基层干部培训;承担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等,是为适应农村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实用人才的需求和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综合素质的需要而成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管由18个部委厅局办学领导小组共同举办的一所集教育培训、技术推广、科学普及和信息传播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是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农民科技培训的学校。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157号。本次招聘1名工作人员。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信息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信息中心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县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成立于1989年,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拟定农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和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区农业信息网、省级网上交易平台、农业系统电子政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信息中心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负责农业农村厅OA办公系统、网络、门户网站、视频会议系统的安全运维和技术保障工作;按照农业农村厅党组要求开展对外宣传工作;编辑出版全国公开发行期刊《新疆农业科技》(汉文版);2017—2020年组织实施了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农业数字化建设两个信息化基本建设项目,较大的提升了农业农村厅信息化水平;近三年连续荣获农业农村厅优秀党支部和精神文明单位双优称号。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157号。本次招聘1名工作人员。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葡萄瓜果研究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葡萄瓜果研究所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县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成立于1979年,主要职责任务:组织实施全区葡萄瓜所作物技术创新及重大科研、推广项目;承担葡萄种苗和甜瓜、西瓜良种繁殖及采后处理的研究和推广等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葡萄瓜果研究所是一个以西甜瓜和葡萄育种、栽培技术研究等为主的自治区属专业研究机构,经过多年的努力,选育出50多个西甜瓜新品种(系)和20多个葡萄新品种(系)。先后承担国家、省(自治区)、地级以上科研、示范推广项目120余项,其中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国家丰收奖一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三等奖4项、四等奖5项,地厅级16项。单位地址:吐鲁番地区鄯善县苗园路。本次招聘3名工作人员。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休闲观光农业促进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休闲观光农业促进中心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县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成立于2014年,主要职责任务:从事开展休闲观光农业调查研究,参与拟订促进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休闲观光农业相关项目和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开展休闲观光农业宣传和推广等工作。中心主要从事开展全区休闲观光农业调查研究、示范创建、宣传、推广等工作,先后在全区休闲观光农业经营组织中选拔培育了国家、自治区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县、示范点、星级示范企业;数十家企业荣获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中国美丽田园;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国家级荣誉称号;推荐选拔创意产品多次获得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推介活动各类型的金奖银奖。下一步休闲观光农业促进中心将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品牌成果运用,推出一批以“春赏花”“夏纳凉”“秋采摘”“冬农趣”为主题的精品线路和景点,在全区打造一批建设规模大、产业基础强、服务功能全、经营效益好、游客满意度高的乡村休闲旅游目的地和产业高地。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西北路67号。本次招聘1名工作人员。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业发展中心

自治区种业发展中心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县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前身是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于1987年成立,2019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更名为自治区种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任务:开展农作物品种引进、试验、鉴定、示范、展示等工作;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检验、监测和质量认定工作;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整理、鉴别利用工作;开展种业信息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为农作物品种审定、登记、引种备案、植物新品种保护、种子救灾备荒储备和种子市场监管等提供技术服务工作;为种业发展规划编制和种业项目实施监管提供技术服务工作。单位工作职责明确,管理机制科学合理,有较好的工作环境和平台。在我们全体人员的努力下,农业农村部于2019年12月5日授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业发展中心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为新疆新品种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后将全心致力于开展农作物品种引进、试验、鉴定、示范、展示等工作;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检验、监测和质量认定工作;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整理、鉴别利用工作;开展种业信息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为农作物品种审定、登记、引种备案、植物新品种保护、种子救灾备荒储备和种子市场监管等提供技术服务工作;为种业发展规划编制和种业项目实施监管提供技术服务工作。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钱塘江路453号。本次招聘3名工作人员。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蜂业技术指导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蜂业技术指导站为农业农村厅直属(县处级)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其前身是自治区农业厅蜜蜂原种场,于1975年成立,2019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更名为自治区蜂业技术指导站,主要职责任务有:承担全区蜜蜂及蜜粉源植物调查、保护工作;推广传粉蜂授粉技术,指导蜜蜂授粉工作;指导蜜蜂良种繁育及合理利用;制定完善授粉、蜜蜂科学饲养、蜂病防治、蜂机具、蜂产品优质生产规程、规范;对蜜蜂健康高效饲养以及蜂产品酿造、采收、储存等环节质量安全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作为全区唯一的蜂业技术推广单位,在服务广大蜂农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其中蜜蜂规模化饲养、商业化授粉走在全国前列,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超过80%,内设综合业务科、昆虫授粉与技术服务科、蜜蜂品种与资源保护科、蜜蜂饲养与质量监控科四个职能科室。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钱塘江路453号。本次招聘1名工作人员。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所

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所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县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成立于1988年,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湖泊、水库、河流水域生态环境、水产资源调查研究,鱼类资源开发利用及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工作;承担渔业病害测报、防治,水环境及水产品质量检测、检疫工作;承担水产技术推广工作,指导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工作。该单位是集渔业基础科学研究,养殖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渔业病害防治,水域环境监测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良种繁育、养殖生产试验示范,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为一体的水产综合性科研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所与新疆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渔业病害防治中心、渔业环境监测中心、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为六块牌子,一套班子,建所30年来,共承担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农业部、环保部、新疆科技厅项目和课题120余项;重点开展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与示范,池塘养殖模式研究,土著鱼类的人工驯化养殖与人工繁殖技术研究,天然水域渔业资源调查与评估等方面的研究。已成功开发利用的土著鱼类有白斑狗鱼、梭鲈、高体雅罗鱼等;成功救护的濒危鱼类有扁吻鱼、塔里木裂腹鱼、新疆裸重唇鱼、斑重唇鱼、准噶尔雅罗鱼等。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7项,农业部农牧渔业丰收二、三等奖3项;出版专著7部,参加编著6部,发表专业论文160余篇;编制出版各地州渔业发展规划12部,完成各类养殖技术规范和地方标准12项,获得实用、发明专利17项。多年来我所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与中亚国家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建立良好的交流与合作关系。2008年建成由农业部国债项目投资建设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是自治区级的渔业专业检测机构。检测能力覆盖水质、饲料、产地环境、渔药、水产品、水生生物等。陆续获得自治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资质、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资质、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资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执业证书。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虹西路614号。本次招聘4名工作人员。

(二)自治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直属事业单位(1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

自治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二级单位(副厅级);本次招聘涉及的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为自治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直属(县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成立于1974年,主要职责任务:对自治区境内生产和销售的农机产品进行试验鉴定;承担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调查工作;承担农业机械方面的标准、技术规范及试验鉴定大纲的制修订工作;受委托对各类农机投诉案件进行受理和调解,并向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对有关农业机械实施监督的建议;承担自治区农机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该单位是我国农机试验鉴定系统较早设立的省级农机试验鉴定机构之一,也是我区唯一从事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的机构,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检测系统,自建立迄今在圆满完成农业农村部、国家质检总局、自治区质监局、自治区农机局下达的各项质量检验、委托检验、进出口商检、试验鉴定等任务。为国家及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新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和农机化事业的快速提升提供有力地技术支撑和保障。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新医路171号。本次招聘5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单位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参加。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依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等法律法规。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详见招聘岗位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按岗位条件分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7月11日后出生)和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7月11日后出生);

(五)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须持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应聘人员为民考民或双语班考生的,须取得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民考汉人员除外);

(七)招聘岗位“备注”栏中注明“专项招聘”是指: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招聘岗位)。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主要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通过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招聘程序和步骤实施。

七、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31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xinjiang.gov.cn)、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xinji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八、报名及缴费

1.报名入口链接:nytbm.zsjcyxm.com

2.报名及缴费时间:7月11日00:00-7月21日24:00;缴费标准:80元/人。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缴费,逾期未成功报名缴费者不予安排笔试。

缴费账户名称: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缴费账户号码:1200163550005251913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缴费规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银行卡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缴付笔试费用,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或他人代缴的方式缴付笔试费用。(如考生未按指定方式或要求缴付笔试费用,则不允许考生参加考试且笔试费用不予退还,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时,在缴款时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一并都准确填写:报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只需填写以上10个字,不需填写任何文字及数字。

3.报名名单公示时间:2020年7月24日

公示链接:nytbm.zsjcyxm.com

智联招聘咨询电话:022-58703000-85606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咨询电话:0991-8551027。

九、笔试及后续招聘程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相关工作。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委托智联招聘以线上考试形式开展,考试时长12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试卷采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及方式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网(http://nynct.xinjiang.gov.cn)另行公告。

2.笔试加分相关规定及要求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注明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截止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该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以上,方可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xinjiang.gov.cn)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组织实施,按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专业、报名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审查资格。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阶段,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网报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或所提供的材料原件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审查资格。

资格审查及确认时间、地点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具体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等事宜,于面试前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上进行通知。

3、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4、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计算方法: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xinjiang.gov.cn)公布考生总成绩排名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招聘人员体检,按照招聘岗位和入围人员1:1的比例从考生总成绩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公布体检人选。具体体检地点、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在自治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会同各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聘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应出具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审核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证明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xinjiang.gov.cn)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程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有结论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招聘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0991-8551027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xinjiang.gov.cn)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http://nynct.xinjiang.gov.cn)发布的相关公告,注意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0年新疆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x

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参考目录.doc

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2020年新疆农业农村厅考生承诺书.docx

2020年新疆农业农村厅考生须知及考场规则.docx

2020年新疆农业农村厅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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