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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福海县卫健系统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12月15日讯:为缓解我县医疗人才紧缺问题,福海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护理学类专业技术人员35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统一管理、科学规范、分工实施原则;
(三)自愿在基层工作、服从调剂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福海县卫健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医疗卫生)》(查阅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面向全社会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福海县卫健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医疗卫生)》(查阅附件1)。
2、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含各级各类学校)工作人员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福海县编制外人员岗位在聘、辞职、辞退、开除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户籍不限;
3、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4、在福海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或村卫生室工作满5年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6、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或执业资格和相应的工作能力,有从业资格证者优先;报考护理岗位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适合该岗位的传染性疾病;
9、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四、待遇
参照福人领办字(2019)01号、福人领办字(2019)02号文件执行。
五、发布招聘信息
在福海之窗、福海零距离网站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21日10:00-19:30(中午14:00-16:00休息),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2、报名地点:福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906-3471019、18199628606、18799047520。
3、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面试费每人每科40元。
4、报考人员需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需提交报名表(机打,不可手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取得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等人员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成绩单。
6、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县级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县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原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
7、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8、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笔试
福海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过程中在纪检部门监督下抽签决定考官,封闭出题。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业教师命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医学法律法规。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加分项: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1年的满8个月、2年的满16个月、3年的满24个月即视为服务期满)。
(2)已取得报名岗位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的,医师执业助理资格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医师执业资格证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公布:福海之窗、福海零距离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1天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实践技能操作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不少于5人。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未按考试要求携带相关证件,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60%+面试×40%=总分。面试结束后,对录取人员进行公示。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2020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体检结果有异常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察。考察人员填写《2020年福海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2),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福海之窗、福海零距离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电话:0906-3472476。
九、聘用和调剂
(一)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下达聘用通知,由福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办理聘用手续,未按通知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调剂
如招考职位出现空缺,可根据该职位条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面试合格符合空缺职位条件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调剂补录,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十、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工作由福海县卫健委组织实施。
十一、监督及其它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考官必须提出回避。
十二、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福海县卫健委进行公示。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福海之窗、福海零距离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5、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福海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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