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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州市砀山县人民医院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4月24日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砀山县人民医院招聘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砀山县人民医院招聘紧缺人才1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在砀山政府网(http://www.dangshan.gov.cn)上发布。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5年5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人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日8:00至5月5日12:00
2、报名方式:
通过邮箱报名,请考生自行下载《2021年度砀山县人民医院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规范填写。将完整填写的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毕业生推荐表、自荐材料、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按材料内容命名,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发送至yiwuke0557@163.com。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8日上午8:00-10: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砀山县政府六楼635房间
3、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1年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学生证等有关证件材料。
(3)砀山县人民医院招聘紧缺人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2,此表自行打印填写)。
(4)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
(5)自荐材料一份。
4、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考试通知单。
(三)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新招聘人员列入砀山县人民医院事业编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有关事宜
(一)砀山县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有关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砀山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三)本公告由砀山县人民医院招聘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砀山县人社局:0557-8778020
砀山县人民医院:0557-8037188
考务咨询电话:0557-8095278
监督举报电话:0557-802023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
3.关于做好宿州市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docx
砀山县人民医院招聘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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