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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铜陵市郊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6人)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4月13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1年铜陵市郊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2021年铜陵市郊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21年铜陵市郊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0年4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专业”主要依据安徽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
在2021年郊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1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
在2021年郊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参加市级专业测试平台。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9:00至4月25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或失真报考信息,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26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6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27日23: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1年5月6日至10日期间,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减免费用申请入口填写资料、上传所需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省人事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区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2:1比例开考。未达到上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9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改报的视为放弃。
有关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政策,由区招聘主管部门统一解释。
(二)笔试
2021年铜陵市郊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的考试模式。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等4个类别(医疗卫生类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等6个小类)。专业科目分为“财会类”等3个类别。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公共科目考试,凡岗位表专业科目栏中有标注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对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范围以《安徽省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考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全天。其中,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30—16:30专业科目
上述三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9日至21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铜陵市,详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其中,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和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放宽到13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1年5月24日08:30-12:00,14:30-17: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铜陵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郊区政府4号楼2016办公室,联系电话:0562-2896826)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ljq.gov.cn/)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三)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若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模式,则依《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在专业测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1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3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专业测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工作能力及潜能。专业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组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
1、笔试不设专业科目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2、笔试设专业科目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3÷1.5×0.6+专业测试成绩×0.4。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区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合成后的最终成绩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核准的方案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招聘主管部门,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ljq.gov.cn/)公示7天。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宜
相关招聘信息,将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ljq.gov.cn/)等网站公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2-2896826、2897696(区人社局),0562-2896618(区委组织部)
考务咨询电话:0562-2168711(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62-2896612(区纪委监委)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铜陵市郊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铜陵市郊区委员会组织部铜陵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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