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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人才招聘(建设规划类)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03月26日讯:为推进“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建设规划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人才招聘方案》《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面向社会(不含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招聘岗位12个,招聘人数13人,7个岗位纳入事业编制8个(考核合格入编4个;采取先进后出,承诺2021年12月前入编2个,2022年12月前入编2个)(建设规划类岗位表详见附件1)。
以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详见附件2、附件3。
(应聘人员须注意: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附件2、附件3中查找所学专业的从属范围,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若所学专业在专业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以任意一种从属目录报名)
招聘岗位对学历有全日制要求,则应聘人员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等不接受报考。要求最高学历的前置各层次学历都必须属于全日制。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四)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为参考;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党纪、政务处分、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目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流动情形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4月1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此期间,凡符合招聘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人员,必须通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人才招聘考务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如下: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de90y47cD%2FUtGwyj3o3xXsbL0jQnX%2B2VNLjk9cakahE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2日9时至4月11日16时止,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所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国徽面、个人面;
(2)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3)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不允许拉伸、过度美化);
(4)毕业证书;
(5)学位证书;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在线验证获取,须带有“二维码”,在验证有效期内);
如遇到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延长验证有效期等问题,查询网址如下:
https://www.chsi.com.cn/xlcx/rhyq.jsp
(7)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执行法院范围:全国法院)。应聘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其他附件处。查询网址如下: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8)有工作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9)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材料;
(10)相关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4.报名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4)如报名系统出现相关技术性问题,请咨询电话:0898-65230708(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有效期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岗位出现无人报考情况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在改报公告发布后2天内(2020年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6时),应聘人员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规定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或改报后仍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全程关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公告。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0年4月11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机会只有一次,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1日16时。2020年4月11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核。
报名系统将于2020年4月11日16时准时关闭,逾期未补齐报名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4月12日9时至4月14日16时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请在规定期间内及时反馈,逾期将不予受理。
4.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相关材料原件。审查对象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由招聘小组于面试前进行,应聘人员将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提供给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现场审核。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岗位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考试
本次招聘以考试招聘的方式进行,岗位报考比例达到1:3即可开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
(1)考试方式及范围: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报考实际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科目,兼有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
(2)笔试按百分制计算,依据“四舍五入”法,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参加面试。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未携带或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通过后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2.面试
(1)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2)面试按百分制计算,依据“四舍五入”法,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
(3)面试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未携带或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考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一致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学历一致的,以高职称者优先;职称一致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
4.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
(1)确定体检。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地点和费用。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结果和复检。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不低于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递补。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经招聘小组集体研究通过,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招聘小组成立考察组,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当面了解、电话访谈等形式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考察材料。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公示
招聘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采取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报县2020年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请县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审议,并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人员由县2020年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县委审批。审批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以及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待遇和管理
(一)工资待遇
部分岗位引进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其他引进人员参照我县事业编制人员管理(不纳入编制),工资待遇参照我县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按职称分:正高级职称年薪约18万元,副高级职称年薪约12万元,中级职称年薪约7.8万元,初级职称年薪约7万元;按学历分:博士年薪约7.8万元,全日制硕士年薪约7万元,全日制本科年薪约6.2万元)。不纳入事业编制的岗位(或纳入事业编制的岗位,自愿放弃事业编制的),可按同级事业编制工资的1.5倍发放。
(二)其他福利待遇
1.安家费:聘用人员前5年发给安家费。试用期满(含试用期)后,每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安家费总额的60%、10%、10%、10%、10%的比例发放。总额标准如下:
(1)博士或正高级职称50万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40万元;
(3)全日制本科生(985高校毕业生)或中级职称20万元;
(4)全日制本科生(211高校毕业生)15万元;
(5)其他全日制本科生(二本及以上)5万元;
前5年内因个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必须退还发放的安家费。领取安家费后不再重复领取我县其他住房补贴。
2.人才补助:聘用人员前5年发给引进人才补助。在每年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考核结果未达到合格等次以上的不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1)博士或正高级职称的考核为优秀的10万元、合格的8万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的考核为优秀的8万元、合格的6万元;
(3)全日制本科生(985高校毕业生)或中级职称的考核为优秀的6万元、合格的5万元;
(4)全日制本科生(211高校毕业生)的考核为优秀的5万元、合格的4万元;
(5)其他全日制本科生(二本及以上)的考核为优秀的3万元、合格的2万元。
前5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给引进人才补助。其他相关补助补贴按有关规定办法执行。
3.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聘用人员符合我县人才保障性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人才住房。
4.配偶和子女落户、就业、教育政策。聘用人员配偶、子女符合我县落户政策的可随迁在我县落户;其配偶、子女属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副处级以下),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政策许可条件下,可调入我县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可按就近入学原则,在我县选择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三)人才管理
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管理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人才,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特殊情况除外。
不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管理引进的人才,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5年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继续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向县委人才办申请,报县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审核、县委审批后继续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招聘全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有关说明
1.本次考试,对参加招聘并进入面试的海南省外应聘人员给予往返考点交通补助(省内的不予报销)。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三等舱)、公共汽车及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按到考点的直线飞机、车、船票价凭正规票据报销,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2.985、211高校毕业生以领取毕业证当年时间确定。
3.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大家提高警惕,切勿上当。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人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5.招聘小组联系方式
(1)保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苏文亮,联系电话:0898-83663228(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2)保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何丽景,联系电话:0898-83669107(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3)保亭县交通局
联系人:罗文,联系电话:13876520280(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6.监督举报电话:0898-83666083。
未尽事宜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并解释。
附件: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人才招聘岗位表(建设规划类)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2020年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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