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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省广播电视互联网监察监测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06月17日讯:海南省广播电视互联网监察监测中心为隶属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情况和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新媒体视听节目等监测工作。因工作需要,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为广播电视监测,1人。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广播电视事业;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抗压能力;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广播电视工程、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等与岗位相关的专业;
(五)30周岁(含)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适应节假日、夜间值班工作要求;
(六)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四)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失信被执行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3日9:00至7月14日17:00(节假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23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下载并完整填写《海南省广播电视互联网监察监测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本人相关材料,具体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合并在一张图片上,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学历证、学位证及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等材料的原件扫描成电子版,上传报名。属于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的,需提交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报名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如遇到报名系统操作相关问题,请致电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0,0898-66755313。(注意:材料必须完整提供,招考单位无提醒补齐义务,未完整提供,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注意事项: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10天内完成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并于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在阳光海南网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6:4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岗位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阳光海南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阳光海南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素质、专业知识。
(3)面试时间及地点:阳光海南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阳光海南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出现2名(含)以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集中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生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主管部门审定后通过阳光海南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聘用与待遇
拟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照国家、省政府及公益一类省直属事业单位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8680492
监督电话:0898-6868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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