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衡阳市衡山县招聘特殊教育教师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12月28日讯:我县于2020年10月设立衡山县特殊教育学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拟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6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特殊教育教师6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3名(注: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年、2019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备扎实的教育公共知识和特殊教育专业知识、技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报考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特殊教育专业。

2.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发〔2020〕28号文件精神,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年、2019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教师招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但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日均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本县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特岗教师;

6.试用期内或最低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7.在读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生;

8.有吸毒史的人员;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衡山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衡山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hnhsedu.cn)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地点:衡山县教育局2栋4楼424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至2020年1月9日

4.联系电话:0734—5822229。

5.报名程序:

⑴报考人员在“衡山县党政门户网”下载填写《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报名表》(附件3)。

⑵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相片大小为320×260,文件用身份证号码命名);②《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报名表》;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书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从学信网和教师网上可以查询);④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不提交教师资格证相关审核材料,但须提交本人《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承诺书》(附件2)。

⑶准考证发放

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⑷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②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时初审、考察前资格复审和聘用前资格终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报名信息及材料不完整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开考比例

实际招聘岗位计划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衡阳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以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

(五)笔试、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卷面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⑴笔试内容及范围

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特殊教育基础知识80分。

⑵笔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1月16日,详见《笔试准考证》。

⑶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衡山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进行查询。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需查分的考生可到衡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办理查分手续。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末名成绩出现相同者,则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方式为试教。试教时间为10分钟,备课时间为30分钟。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如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没有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中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3.综合成绩的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成绩均在衡山县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体检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1.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衡山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以及《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山办通〔2017〕68号文件执行,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替补,不另行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六、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招聘教师的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它

(一)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山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均会及时在此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考生如未按时参加,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34-5812136(衡山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4-5812968(衡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4-5816255(衡山县委编办监督检查组)。

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点击下载:

1.2020年衡山县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docx

2.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承诺书.docx

3.2020年衡山县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报名表.docx

4.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衡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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