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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沙市望城区引进事业编制博士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4月29日讯:为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解决我区专业化、高素质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优等问题,经区委、区政府批准,长沙市望城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0名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引进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公开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二)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和对象
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过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共青团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认定为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
9.到2021年6月1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同意的。
10.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试用期除外)。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1.引进岗位、人数和具体资格条件见《长沙市望城区2021年度事业编制博士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2.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委组织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3.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应在2021年6月1日前取得。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各类证书等)均应在2021年6月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相应工作经验优先,其工作经历是指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以社保缴纳记录作为认定依据),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五、公开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宣传推广、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安排具体工作单位等步骤进行。
(一)宣传推广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各类媒体宣传、人才猎头公司挖掘、重点人才聚集地区现场推广等形式进行前期宣传推广,提高本次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工作的宣传面和知晓度,展现望城爱才如金、求才若渴的诚意。
(二)报名
1.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00至6月10日17:00,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考人员登录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人才引进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免冠2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红底或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只有符合要求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3.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引进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和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引进岗位的资格条件,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考职位被取消的,考生可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和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核的形式,主要审查以下资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及以上学段的学历和学位证(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材料),和相应学历学位的验证报告;
3.相关资格证书;
4.主要论文、获奖证书等科研成果;
5.具有工作经验优先情形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本次人才引进宁缺毋滥,择优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与岗位条件匹配度不高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和区人社局负责,主要采用撰写专题调研报告+面谈的考核方式进行,按调研报告成绩占50%、面谈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具体考核组织形式和时间将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每个职位引进计划数与入围体检人数的比例为1:1。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谈成绩从高至低确定。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入围同一岗位的考核人选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相关规定执行。
6.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和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引进岗位要求,对入围考察人选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由于考察对象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考察资格。
3.如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考察资格或放弃考察产生引进岗位空缺的,则从同一岗位入围考核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望城党建+”等媒体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间个人放弃或被举报查实确定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入围考核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办理聘用手续和安排具体工作单位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和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办理入职编制人事手续,并由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派驻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
六、人员管理
1.派驻管理。事业编制博士被录用后与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要求在望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试用期为1年。事业编制博士实施派驻方式安排工作岗位,试用期满之后,经区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共同考核合格且所在单位有空余编制的,人事关系可转入派驻单位。
2.考核管理。事业编制博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从综合测评、工作实绩和实践锻炼三个方面来组织;其中综合测评内容方面包括德、能、勤、绩、廉、学等六个方面,工作实绩包括走访调研、问题解决、招商引资等,实践锻炼由派驻单位根据博士在锻炼岗位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3.薪酬待遇。新录用的事业编制博士转正后可享受7级管理岗位(相当于正科级)的工资福利待遇。另外,事业编制博士可领取三年(15万元/年)共计45万元生活补贴,在望城落户并首次购房的,可领取10万元购房补贴。
4.成长渠道。试用期满后,事业编制博士工作表现突出,可以择优担任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工作表现优秀、岗位适应能力强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可择优比选到区直机关或镇街担任正科职及以上领导职务。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委编办、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配合支持,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人才引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核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录入望城区考试诚信库,五年内不得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八、疫情防控
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特别提示
1.本次人才引进考核不指定考核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刑法》,对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考核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应聘资格、考核成绩无效,五年或终身限制报考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涉及本次人才引进重要公告、通知和相关信息将发布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望城党建+”和“望城就业”微信公众号,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731-88050724(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0731-88081720(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8071233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076195
点击下载:
2021年度长沙市望城区事业编制博士引进岗位计划表.xlsx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组织部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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