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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88名)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4月02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3个岗位108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85年4月6日至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
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初级专业技术的招聘岗位,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岁(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面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随军未就业家属、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招聘岗位,年龄可以放宽到45岁(1975年4月6日以后出生);面向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招聘岗位,可以放宽到50岁(1970年4月6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确定。
2.直接考核招聘岗位,须获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免笔试招聘岗位:
(1)部分岗位须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部分面向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须获得大学本科以上或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4.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或试用期未满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6日,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外,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中师)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为贵港市(含县市区)或2021年4月6日前常住户籍为贵港市(含县市区)。
(三)市直、各县市区单列定向招聘其辖区内随军未就业家属的岗位,必须符合《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9〕35号)的规定。即2021年4月6日前经批准随军并办理了随队户口迁移手续、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随军现仍未就业家属。
(四)定向招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仅限于在贵港市辖区内服务期满2周年(服务期限截止2021年8月31日)且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均达到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含)以上的户籍或生源地为贵港市辖区(含县市区)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脱贫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五)定向招聘村两委班子成员岗位,仅限于村委所在的县(市、区)并任期满3年且在岗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报考。
(六)定向招聘退役军人专设岗位,面向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且户籍为贵港市辖区(含县市区)的人员报考。
(七)桂平市定向招聘扶贫开发重点县特设岗位,仅限于桂平市户籍(或者生源地)人员报考。
(八)定向招聘少数民族乡生源地或户籍岗位,仅限于平南县马练瑶族乡生源地或户籍的人员报考。
(九)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仅限于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报考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十)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成员毕业生岗位,仅限于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县(市、区)的人员报考。不得跨县(市、区)报考。
(十一)凡已入编(含已享受过定向招聘倾斜政策)或入编后解除人事关系的人员,不再具备报考定向招聘岗位资格。
(十二)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市各级政府直属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录全区统一网络平台报名。
三、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2日17:00
(二)报名方式、填报要求和专业相同举证
1.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gxgg.gov.cn)或贵港人事人才网(gg.gxrc.com)链接“2021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系统”进入全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
2.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的报考须知和《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的,资格审查单位应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自行举证(见附件4)。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三)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3日17:00
1.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依据本公告和《计划表》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市直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人社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
在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资格审查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直接与《计划表》所列的电话联系。
2.查询资格审查情况。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应不定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情况,及时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有关事项。报名期间,报名信息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5日17:00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10〕269号文件规定,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缴笔试考试费,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科目,考试费每科50元,报考人员缴费共100元。报考人员(含免笔试岗位考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城市低保家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开考比例
达不到开考比例需改报其它岗位时间:2021年4月22日8:30—17:00
1.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和定向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1:3开考比例,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2.其他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于2021年4月18日中午12:00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县市区先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同意;不同意调整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应给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在改报时间内进行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其他岗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于2021年4月22日18:00前完成,改报成功考生必须重新缴费确认,缴费时间截止至19:00。
(六)退费
符合以下条件考生之一的,报名结束一个月内按考生缴费帐号退还考试费。①不选择或不符合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考生;②报考免笔试岗位,岗位报名人数未超过20人不须参加笔试的考生;③已改报成功重复缴费的考生;④已提交申请并符合政策减免考试费的脱贫户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
脱贫户家庭或城市低保家庭考生2021年4月22日前提交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和《政策减免考试费人员申请表》(附件5),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其中,城市低保家庭考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贵港市辖区以外的脱贫户家庭毕业生须提供《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的扫描件。
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压缩的电子文档并注明考生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ggrspkb@126.com,联系电话:0775-4562101。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放弃减免资格。
(七)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方法
打印时间:2021年5月15日至2021年5月22日10:00。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从报名系统上下载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并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A4纸)打印,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笔试准考证照片必须与报名系统照片一致,自贴照片无效。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四、加分办法
(一)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
(二)报考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的岗位,加分事项按《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9〕35号)规定执行,由贵港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核准提供。
加分累计计入笔试成绩。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分值满分150分,笔试总分300分。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见附件2)对应内容。
(二)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四类)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分四类,其中医疗卫生类分六小类)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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