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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阳泉市平定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09月11日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创新人才生态,加快人才引进步伐,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名,现将引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四)坚持事业为上,担当作为原则。
二、岗位名额
平定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平定县农村事务管理中心(平定县产权交易中心)7人,平定县能源信息中心3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平定县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及以后出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4.自愿在本县服务不少于5年。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学历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毕业证及学位证(含认证报告)、资格证书。各类证件取得时间要求在2020年7月31日前。
(三)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引进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发布公告
在平定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pd.gov.cn)发布公告。
2.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8:00至2020年9月18日18:0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之后不得更改所选岗位)。报考人员请在平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平定县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职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与附件2进行压缩后,打包发送到报考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附件1),邮件文件命名为“需求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如:平定县能源中心职位1张三)。
(二)资格审查
1.2020年9月10日9:00至2020年9月20日18:00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合格人员,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能力测评通知。
2.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等情况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能力测评
能力测评以面试为主。
1.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平定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成绩按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面试成绩排名的,加面试一场,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四)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1: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引才单位通知,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位要求的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体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面试结果依次递补。
(五)体检
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进入体检人员若在体检环节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各引才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及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七)公示及审批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在平定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引才条件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其它
本次引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平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353-6188832
点击下载:
平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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