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忻州市静乐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5人)

   2018年忻州市静乐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5人)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8年1月18日讯: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和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忻人社函〔2017〕5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为静乐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静乐县政府网(www.jlx.sxxz.gov.cn)、忻州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sxxzpta.com)发布。

  三、招聘单位、性质、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有3个,招聘名额65名,均为全额事业。招聘的具体单位、性质、名额、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静乐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户籍要求:详见《静乐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因上学原因毕业未迁回静乐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夫妻有一方是静乐县户籍的另一方可视为户籍所在地。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服务所在地,视为户籍所在地。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0年1月17日至1983年1月17日期间出生);

3、学历要求:具体各岗位专业、学历详见《静乐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岗位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或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

4、资格证要求:详见《静乐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5、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静乐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2014年经全省统一公开招考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不满的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本次招聘的三个单位符合此文件规定,故本次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阶段

公告时间:2018年1月17日-2018年1月25日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8:00-2018年1月28日24:00;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8年1月29日12:00

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8年1月29日17:00

第二阶段为其他岗位报名阶段:

公告时间: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5日

  报名时间:2018年2月6日8:00-2018年2月11日24:00;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8年2月12日12:00

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8年2月12日17:00

第一阶段“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名额1:1,将空余的招聘岗位或名额划归(增设)为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的其他(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市人社局备案。划归(增设)的岗位和名额情况,在静乐县人民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公告后,开始第二阶段报名,第二阶段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名额1:1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或名额,核减、取消招聘岗位名额情况,开考前在静乐县人民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告。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以上报名时间内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阶段的查询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两个报名阶段,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交费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8年3月15日至3月17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阶段报名考生于2018年1月29日17:00前、第二阶段报名考生于2018年2月12日17:00前到静乐县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县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六、笔试

笔试委托有资质的人事考试机构承办。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县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的医、药、技医生的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20分)和医学基础知识(80分);护士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20分)和护理基础知识(80分)。会计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 分。不达60分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人选的确定,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报到证、学历学位认证表、身份证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已就业的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定(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征集地为静乐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且现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须提供静乐县就业局出具的在职证明、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忻州市人事考试网、静乐县政府网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选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资格审查组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八、面试

面试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确定后,面试前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实施方案拟定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或见静乐县人民政府网。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当日在考点和静乐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面试时间、地点等见《面试通知书》。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到指定具有资格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17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和本人申请自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岗位、学历、毕业院校等。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审核盖章,县人社局以正式文件批复。主管部门凭批复文件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考生,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进行借出或调动。

  十一、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接受监委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0-7822033静乐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50-7822034静乐县监察委员会

公告中公示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期间内有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解答。解释权归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鉴于本次招聘人数较多,已尽可能地增加了报名的时间。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附件1 《静乐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附件2 《报考专业设置参考目录》

  静乐县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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