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10月22日讯: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国发〔2020〕30号)、市卫健委《关于市卫生健康直管公立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市人社局监督管理意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市政府批准,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人岗相适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4.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研究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参加反动组织、集会、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定向招聘范围:

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编外聘用制医务人员,一线医务人员范围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精神执行,包括支援湖北和省内一线医务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五、报名方法

定向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7日9:00——10月29日17:00。

报名地点: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到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由人事科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查。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须达到2:1的比例方可开考,不达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六、考试程序

定向招聘包括基础条件考评、笔试、面试三个部分,总分100分,其中基础条件考评占30%、笔试占30%、面试占40%,按招聘岗位数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录取。考试各个环节均报市卫健委、驻委纪检组及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纪检办公室参与、指导及监督。

(一)基础条件考评

1、对支援湖北且表现突出的一线医务人员,计10分;

2、现聘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得分:

已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每满一年计7分;

已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每满一年计5分;

已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每满一年计3分;

已聘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每满一年计1分;

现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得分:

已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聘每满一年计5分;

已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聘每满一年计3分;

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未聘每满一年计1分;

按现聘级别职称或前一级聘任(或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间单独计算,取得分高者计入成绩。

3、现取得卫生类专业学历得分:

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计5分;

已取得本科学历计4分;

已取得大专学历计3分;

已取得中专学历计2分;

4、已从事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每满一年计1分。

(二)笔试

时间:2020年11月14日9:00-11:00

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学》。笔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丢失、过期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结束三日后在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查询成绩。笔试成绩按30%的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本次定向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方法为:依据每名考官给考生的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以有效分平均计算考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生个人面试成绩试后在候分室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考试总成绩(基础条件考评分数×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后,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的有关事宜在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官方网站通知。

考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有关规定执行。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要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正式在编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定向招聘工作全过程。

九、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2020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研究决定;本方案由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2020年定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352-2389126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定向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下载: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岗位及人数.docx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报名登记表.docx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2020年定向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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