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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海事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1年03月24日讯:为了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经交通运输部批准,辽宁海事局决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均为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事后勤管理职责。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统一为:本科生(1995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199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1986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此次招聘,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6.目前在读的尚未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辽宁海事局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zl.msa.gov.cn)报名。
2.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请谨慎申报。
3.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9时至2021年4月1日16时。不满足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改报名时间详见第11条。
4.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25日9时至2021年4月2日16时。不满足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改报名资格审查时间详见第11条。
5.为防止后期考生集中报名出现网络堵塞情况,2021年3月30日16时后,报考系统不再更新报考合格人数。
6.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详细了解报考职位条件,网上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报考规定的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7.网上报考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并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主要资格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8.网上报考须有效注册后,才能登录报考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交审核,注册名是登录报考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9.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报名缴费等操作,报名缴费完成后方取得笔试资格。
10.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审核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之后48小时之内反馈,请考生注意登录网站查询。“退回补充材料”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完善报考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提交申请该职位;“审核通过”的,报考信息将不能再修改,也不能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填报信息有误或不完整而造成的资格审查未通过,后果由考生负责。
11.本年度招聘职位设笔试开考比例为5:1(招聘职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即招聘1人的职位,需有5人及以上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开考),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方可按计划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相关职位作相应核减至取消。截止2021年4月2日16:00,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5人的职位予以取消,并公布取消职位情况。
对于职位已取消但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4月2日16:00至4月6日16:00,提交改报职位确认书(具体要求详见取消职位通知),重新选择职位进行报名,报名相关要求不变,逾期未提交确认书的,视作放弃改报权。2021年4月8日根据最终报考职位审核通过人数,对未满足5:1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计划招聘职位数量,并公布调整后的公开招聘职位数和报名情况。
(三)报考缴费、打印准考证。
1.报考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1年4月14日9时至2021年4月16日17时自行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网址:www.tjtalents.com.cn)报名系统(具体流程见附件2)上传电子照片、确认本人信息、缴纳笔试考务费(90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909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2.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9时至开考前。以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网址:www.tjtalents.com.cn)有关公告为准,敬请关注。
3.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网上报名时间、报考缴费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考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考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初步确定为2021年4月2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根据确认参加笔试人员的数量确定笔试场次,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安排于同一场次进行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地点设在天津,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考生身份证件丢失的,需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带照片)。
笔试包含《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笔试总时长为3小时。
(二)面试。
面试最终时间、地点以辽宁海事局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将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确定的面试比例,在各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在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辽宁海事局官网上公布。
进入面试考生需按面试公告要求进行面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满分200分)÷2×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成绩合格的,面试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分数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考察并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招聘职位表上有特殊要求的,除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外,还需符合招聘职位表上的要求。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辽宁海事局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辽宁海事局官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本次招聘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面试确认等环节需在不同网站操作,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考人员务必确保报考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笔试成绩查询、面试人员名单等信息将通过面试公告予以公布。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学习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七、考试防控与安全须知
为切实保障广大报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实施,请严格执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在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生入场须进行两次体温监测,请考生提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免耽误考试。笔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生即日起可登录报考网站下载《辽宁海事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3),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签署考试安全承诺书并签字。考试前请将《辽宁海事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三)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天津健康码“绿码”,持有“绿码”方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手机要在亮码后存放在指定位置,不能随身携带。
(四)考前及考前14日内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津的考生,抵津后需坚持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在考试当天须提供笔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五)笔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体温≥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及时到医院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在考试当天须提供笔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避免考生、家长在考点附近聚集,同时做到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离。考生须听从考点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楼,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七)考生进入考点后需佩戴口罩(核验身份过程中除外),在考场考试过程中应佩戴口罩。
(八)考生在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笔试当天,考生须主动接受进入考点和考场内两次体温检测,如体温≥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九)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人的考生,以及需要医学隔离观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已治愈并完成隔离及已排除疑似考生除外)。
(十)考生尽量不要外出,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每日自行做好身体健康监测,避免与国(境)外人员、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笔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八、职位要求说明
(一)招聘职位要求的条件中涉及有关资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
(二)报考人员原则上应是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不得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外(境外)全日制学历学位(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且通过我国教育部门对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也可报考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在2019年3月25日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视同符合大学英语CET-4测试425分及以上的要求:
1.2005年以前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及以上合格证书;
2.2005年以后大学英语四级(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3.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
4.雅思(IELTS)考试6分及以上;
5.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及以上;
6.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7.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四)以第二专业报考者需同时具备该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
九、咨询电话
1.有关本次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栏填写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报考咨询电话:0411-82625607,0411-82622445(于3月25日至4月2日,工作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30接受咨询)。
2.有关本次招聘报名网站技术方面的问题,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向技术部门咨询。联系电话:010-57712100转8615/8611(网上报名)、022-28013603、022-28013570(缴费、打印准考证)。
点击下载:
辽宁海事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doc
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费具体流程.doc
辽宁海事局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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